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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变更、延期审批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18-06-20 17:39

一、项目名称: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变更、延期审批》

二、适用范围:

本辖区内:

1、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目录(2013年版)》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的化工企业;

2、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目录(2013年版)》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的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未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的化工装置。

三、审批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第六条至第二十九条;

3、《关于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实施办法〉的意见》(皖安监三〔2013〕34号意见)。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及延期申请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5、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7、由供货单位提供的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8、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9、安全评价报告及其整改结果的报告;

10、新建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11、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12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13、县(区)安全监管局审核意见。

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除应当提交以上规定的文件、资料外,还应当提交重大危险源的备案证明文件。

二、变更申请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企业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或者注册地址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变更申请书;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3、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供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复制件;

4、变更注册地址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企业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办理变更手续:

1、增加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

2、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范围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

3、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产生重大影响的。

有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的企业,应当在增加前提出变更申请。

有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的企业,应当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

有上述第1、3条规定情形的企业,应当进行专项安全验收评价,并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成后,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企业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应当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上述申请及延期申请中规定的文件、资料。

五、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现场勘查、审核→审批→发证。

六、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向市安全监管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并根据初审结果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出具《行政许可审批申请受理通知书》,不受理说明原因或补齐相关材料后给予受理;

3、受理后窗口工作人员填制《交办单》,将申请材料交相关科室审查,并根据需要组织现场核查,提出审查意见;

4、市安全监管局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颁证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签署不予颁证意见,并说明其理由;

5、市安全监管局制证签章,市安全监管局窗口通知申请单位领取安全使用许可证书或说明不予发证的理由。

七、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现场核查、整改、申请文件、资料修改时间不计算在内)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窗口权限:决定受理、审批、发证

十、项目类型:承诺件

十一、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十二、联系电话:0564-3378118

十三、办理地点:市政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

 


附件:4、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申请、变更、延期审批申请书.doc

附件:3、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变更、延期审批流程图.doc

附件:1、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变更、延期审批项目信息表.doc

主办单位: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通信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22楼   联系电话:0564-33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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