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抗旱应急响应提升到Ⅲ级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11-11 08:45
字号: 下载 打印 收藏

2019年第36

  根据气象部门中长期预报,未来一段时间我市降水量仍然偏少,旱情将进一步发展并加重。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抗旱救灾工作,按照《六安市抗旱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定,市防指决定自11月9日18时起,将我市抗旱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到Ⅲ级。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全面落实抗旱工作职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抗旱救灾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抗旱救灾的各项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抗大旱、抗长旱”的思想,做好防御秋冬春连旱的各项准备,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抗旱责任制。各级行政责任人要主动担当作为,迅速行动起来,及时组织发动干部群众全力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抗旱职责搞好抗旱服务工作。

  二要突出抓好“四个确保”。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响应,全面动员部署,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城镇供水、规模养殖畜禽饮水和农作物秋种用水。要落实人畜饮水责任制度、城镇供水应急保障制度,确保人畜饮水安全。要在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的前提下,切实加强田间管理,千方百计抗旱保苗,确保秋种工作顺利开展。各级防指要视情派出抗旱工作组,指导受旱地区抗旱救灾工作。

  三要科学调度管理水资源。要按照 “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立即谋划、科学调度管理现有水源,留足生活用水;要制定和完善应急供水预案,落实应急队伍和物资;要进一步采取调水、延伸取水管道、开挖引水渠、搭建截流坝、新建水源井和取水口沉井等工程措施,保障抗旱用水。

  四要进一步严明抗旱纪律。按照预案有关规定要求,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沟通,定期向市政府、市防指汇报旱情、灾情及抗旱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各级防指要加强组织指挥和协调调度,对于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贻误时机造成危害和损失的,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各级抗旱责任人要坚守岗位,遵守纪律,不得擅自离岗,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坚持值班值守,确保重要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报告并及时妥善应对处置。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