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刊(第1期)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0-07-16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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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刊

(第1期)

市安委会印发《六安市“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六安市“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即1个总体实施方案;“10”,即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的10个专项实施方案;“N”,即我市重点行业领域包括特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民爆等13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确保实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工作目标,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六安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五落实五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通过对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同时,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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