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寨县抽水蓄能电站(Q8标)骨料中转料场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
六市安〔2019〕15号
金寨县人民政府:
8月28日,市应急局组织专家对你县张冲乡境内抽水蓄能电站(Q8标)骨料中转料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以下安全隐患:
一、未按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堆放,设计堆放地点与现场位置相差较大,堆放面积及最大堆存量严重超标。
二、石料堆放无序,经目测,最高堆放高度大于20米,坡度大于60°,上部堆放大石块及直径约2米的钢管。
三、石料回采存在掏采情况。
四、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593号令),将石料堆放在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内,已影响到X068县道的安全及道路排水。
五、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无安全防护措施,无警示标志。
上述安全隐患已构成重大安全隐患,根据《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9号)和《安徽省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皖安〔2014〕6号)等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决定对你县抽水蓄能电站(Q8标)骨料中转料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县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立即停止作业,制定整改方案,认真组织整改,并于9月2日前整改到位。同时,当前仍处于汛期,在整改过程中,要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挂牌督办通知书中有关事项全部整改落实后,书面报告市安委会办公室,并经市安委会办公室确认,市安委会将解除督办。
联系人:李泉峰 联系电话:3379200
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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