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1-03-15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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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六市安办函〔2021〕49号

 

有关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2021〕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责任

要深刻吸取近期连续发生的各类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结合自身实际,深刻反思,查找不足,切实查摆解决自身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充分认识我市依然十分严峻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做到“两个至上”,找差距、补短板,强举措,进一步做好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抓好“六严禁、三严格”实施

要认真研究“六严禁、三严格”九项措施,结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逐矿山进行筛查,深入查找非煤矿山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隐患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坚决做到“一矿一策”,从制度、技术、责任、能力等方面抓整改,做到抓整改不放松、不达目的不放松,坚决遏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非煤矿山监管执法力度

要继续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质量提升工作,加大非煤矿山执法检查频次,提高执法检查标准和处罚力度,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可以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进行立案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进行停产整顿,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

作的紧急通知》

 

 

 

                          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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