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安徽省六兴矿业有限公司金寨县炮石湾冲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通告
六应急〔2019〕184号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原市安全监管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市安监办〔2014〕204号)等有关规定,经六安市安全生产协会组织评审合格,决定核准安徽省六兴矿业有限公司金寨县炮石湾冲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通告,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3年(见附件)。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核准名单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8日
附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核准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县区 |
有效期 |
备注 |
1 |
安徽省六兴矿业有限公司金寨县炮石湾冲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 |
金寨县 |
2019年11月8日-2022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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