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11-25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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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市安办〔2019〕56号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安排,进一步提升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市安委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年底。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已建成投入使用,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建筑面积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

三、工作任务

(一)集中约谈。配合省安委办以视频会议方式,集中约谈万达等企业安徽分部负责人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主要负责人,通报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风险和典型火灾案例,部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各县区安委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约谈。(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协同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等)

自查自纠11月30日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督促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单位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组织一次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对照八个方面整治内容(附件1)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培训情况、演练情况、自查自纠情况及时报告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责任单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三)联合检查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安排,于12月8日前对辖区内所有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全覆盖联合检查(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协同配合单位:各县区公安、住建、商务、文旅、市场监管、发改、城管等)。12月13日前,市安委办组织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协同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等)

严格执法。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督检查,对发现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开承诺弄虚作假或者自查后仍然存在突出隐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将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纳入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12月底前,要集中查处一批突出隐患风险,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曝光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和责任人。对于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间长的重大隐患,各县区要及时提请市安委办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各县区消防救援支队、应急管理局)

长效治理要结合前期部署开展的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12月13日前,各县区要打造一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工作的示范标杆。12月底前,召开现场会总结经验,在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推广,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安委办。(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协同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等)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汲取近年来有关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将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作为防止火灾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安排相关工作,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强化部门责任公安部门负责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严格依法审批。商务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餐饮业、住宿业企业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文旅部门负责监督大型商业综合体内文化娱乐场所和重大文化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发改部门负责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推广应用先进的火灾防范技术措施,引导用户规范用电。其他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借助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通过商场大屏、公交电视、出租车宣传屏等,不断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在全市范围内营造防火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本次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请各县区于11月27日前报送《大型全市商业综合体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11月27日、12月10日、12月22日前分别报送阶段小结和工作总结,同时报送《大型全市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3)。

联系人:市消防救援支队,黄翰林,0564-3263023;市应急管理局,李泉峰,0564-3379200;电子邮箱:664649419@qq.com。

附件:1.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

排查参考重点

2.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基本情况统计表

3.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1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排查参考重点

 

一、安全管理责任。1.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在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是否逐级、逐岗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2.是否按照要求建立“五实十岗”责任体系,达到“消防责任明晰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体系运行成效化”的要求。3.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是否以书面合同方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二、建筑消防设施。1.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2.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3.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联动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4.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防火门、防火卷帘、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受遮挡、妨碍或损坏而不能正常使用。

三、餐饮后厨消防安全。1.餐饮场所是否规范使用明火和可燃气体,是否明确专人在闭餐后负责“关火断气”。2.是否定期对燃气灶具、燃气阀门和管道等进行检查维护,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紧急切断装置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效。3.是否定期清理排油烟道,是否及时清理后厨杂物。

四、电气消防安全。1.电气线路是否私拉乱接,是否直接敷设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上,是否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2.是否违规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电气取暖设备是否设置过载保护装置。3.营业结束时,是否及时切断营业场所内的非必要电源;是否明确专人负责巡查检查。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是否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按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是否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排除故障。

五、易燃可燃物品。1.是否违规储存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2.是否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

六、安全疏散条件。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是否畅通;是否违规堆放货物或者杂物;是否违规设置柜台、货架。2.营业期间,安全出口的门是否锁闭,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闭合状态。3.有顶棚的步行街、中庭是否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游乐设施及堆放可燃物。4.公共娱乐场所的疏散门、疏散通道是否设置影响人员安全疏散行动的装饰物。

七、内部装修改造。1.是否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配备灭火器材。2.施工部位与其他部位之间是否采取可靠防火分隔措施。3.动火作业是否落实现场监护措施。

八、应急处置能力。1.单位微型消防站是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和“3分钟处置”的要求;是否与消防控制室、配电机房落实应急联动机制;是否与辖区消防救援机构形成联勤作战体系。2.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至少2人”的要求;当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功能、操作规程及火灾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3.单位是否明确应急疏散引导员;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应知应会;是否定期组织全员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


附件2

 

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序号

名称

地址

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建筑概况

主要功能

1

XX广场

XX市XX区XX路XX号

XX

建筑高度X米,地上X层,地下X层

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

2

 

 

 

 

 

3

 

 

 

 

 

4

 

 

 

 

 

备注: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


附件3

 

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检查单位数量(家)

发现隐患数量(处)

督促整改隐患数量(处)

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处)

纳入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家)

曝光严重失信企业和责任人(家/人)

临时查封(处)

罚款(万元)

当月

 

 

 

 

 

 

 

 

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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