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及时明确尾矿库安全责任人的通知》的通知
六应急函〔2020〕17号
有关县区应急局:
现将《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及时明确尾矿库安全责任人的通知》(皖应急函〔2020〕7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于4月20日前将辖区内尾矿库安全责任人一览表报送市应急局。
附件:《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及时明确尾矿库安全责任人的通知》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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