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1-05-27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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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区应急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应急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有效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非煤矿山事故灾难,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汛期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各县区、各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历年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矿山淹井、滑坡、泥石流和尾矿库溃坝等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未雨绸缪,超前部署,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切实做好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工作。各县区应急局要及时提请县区政府、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度,尤其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尾矿库市、县(市、区)行政首长 市、县(市、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巡坝负责人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和《六安市领导干部尾矿库包保责任制规定(暂行)》要求,重点做好尾矿库包保责任落实,切实把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县区和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提升年”活动和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监察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批次、全方位的汛期安全生产专项隐患排查,并对每次检查的隐患建立治理清单,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地下矿山要重点强化对位于河流、水库、山区附近存在水患、山洪、滑坡等灾害威胁矿井的管控,认真落实地面防洪、井下探放水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防范透水、淹井事故。要重点检查井口及工业场地标高是否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矿区范围内及周边地质灾害点、危岩体、采空区是否加强监控监测;报废的井筒、钻孔是否及时封闭并设立警示标识;井下供电、排水设备设施是否加强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可靠运行;透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进行演练,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汛期井下水量发生变化,情况不明的要及时报告,严禁擅自排险。

露天矿山要重点加强对采场边坡、工业场地和上山道路边坡的监测监控,及时处置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对存在软弱构造面滑坡体的矿山要加强矿区内和周边山体的巡查,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的软弱结构面或直接冲刷边坡;要抓好内外截洪沟等排洪设施的汛前检查、维护、疏浚以及下游拦挡设施的汛期巡查和及时修复等工作,严防垮塌事故发生;要加强凹陷开采矿山的检查,确保排水设备设施可靠运行;要加强矿山电气设施防雷管理,完善避雷设施并定期检测,确保完好有效,严禁雷雨天气作业。

尾矿库要重点加强对库内排洪设施和库外防洪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5月30日前完成对排洪构筑物的全面质量检测以及尾矿库安全风险自评工作,确保尾矿库安全可靠运行;要认真进行调洪演算,降低库内水位,增大调洪库容,确保坝体位移、干滩长度、安全超高、浸润线埋深等主要运行参数满足要求;要充分运用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并有效运行;要检查库区周边山体是否存在开裂、松动、滑坡等异常现象,及时排查库区范围内是否存在违章爆破、采石、排放废弃物等危及尾矿库安全的行为;要检查尾矿库上坝道路是否通畅,通讯、供电及照明是否可靠;要采取与下游居民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制定防汛预案并演练、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巡查、特大暴雨停止排尾放矿、遇险后第一时间发布险情警报、快速组织群众撤离等有效防控手段,确保尾矿库度汛安全和下游居民及重要设施的安全。对无主尾矿库要健全完善防汛责任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监管和治理的主体责任。

长期停产停建的非煤矿山要按照原市安监局《转发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六市安监一函〔2016〕51号)要求,严格落实停产停建期间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有效防范事故、妥善处置险情。

三、加强预测预警,切实做好汛期应急准备处置工作

各县区要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和发送灾害性预警预报信息;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完善汛期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原则,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确保物资配备到位、队伍准备到位,一旦发生险情,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处置;存在“头顶库”的地区,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提请属地政府汛前组织尾矿库企业和下游居民开展一次联合应急演练。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对矿井、尾矿库、采场边坡等重点部位进行值班巡查,使险情能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一旦发现重大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撤离,预防事故灾难的发生。同时,各地要加大汛期各项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四、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推进汛期各项工作落地落细

各县区要科学研判风险,强化精准执法,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以高质量执法推动防汛度汛各项措施落地落细;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汛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惩。市应急局将适时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督查督办、指导服务和工作调度,对工作敷衍塞责、消极应付、推动落实不力的县区,及时通报约谈或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县区迅速将本通知发至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17日

 

 抄:省应急厅,市安委会办公室。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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