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来源单位: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1-12-10 17:17 访问量: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2021年12月

11月8日-11日,市应急局将征求意见稿发函至8个县区政府、46个相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7个县区、23个部门回函,其中5个回函提出修改意见8条(另有2个回函与征求意见主体内容无关、23个回函无意见),采纳3条。11月24日,组织相关重点部门座谈会,市司法局提出1条修改意见,已采纳。同时,自11月10日起,在市应急局网站通过公告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截至目前未收到相关意见。具体意见及采纳情况见下表:

征求意见稿

主体部分

反馈意见

意见采纳情况

草拟依据

一、事故调查

(一)调查权限。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死亡7人以上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较大事故,死亡4人以上10人以下的水上交通、工矿商贸、建筑施工较大事故,死亡3人(含)以上的有限空间事故,由省级以上组织调查

市交通局:建议将征求意见稿内水上交通事故相关内容删除。理由:《安全生产》第二条: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水上交通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内核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结束后30日内,依据调查事实和证据作出调查结论,并书面告知内河交通事故当事人。

已采纳。

《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第十七条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按照国务院规定执行。重大事故及其以下等级事故的调查,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重大事故以及死亡7人以上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人以上10人以下的水上交通事故、工矿商贸事故、建筑施工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授权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安徽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皖安办〔2020〕75号)第三十条:对于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经上级政府同意后,进行提级调查。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的由省级调查,造成1—2人死亡的由市级调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由市级以下组织调查的事故,按分级分部门牵头组织调查:1.死亡3人(含)以上7人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的水上交通、工矿商贸、建筑施工等事故,死亡1-2人的有限空间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事故调查。

2.死亡1-2人的水上交通、工矿商贸、建筑施工等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以下统一称为“县区政府(管委)”)授权或委托县区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事故调查。

霍邱县人民政府:建议修改为:1.死亡3人(含)以上7人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3人的水上交通、工矿商贸、建筑施工等事故,死亡1-2人的有限空间事故及危险化学品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事故调查。2.死亡1人的水上交通、工矿商贸、建筑施工等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以下统一称为“县区政府(管委)”)授权或委托县区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理由:1.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2020〕14号)第13条:危险化学品企业发生人员死亡或者虽未导致人员死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爆炸、燃烧等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设区的市级政府开展提级调查。2.《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2012〕46号:全市范围的道路交通一次死亡3-6人事故以及水上交通、工矿商贸和建筑施工企业一次死亡2-3人事故;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水上交通、工矿商贸和建筑施工企业一次死亡1-3人的事故,城区建筑施工一次死亡3人及以下事故由市政府负责调查处理

第一条建议采纳,第二条建议未采纳。理由:六政〔2012〕46号文件已不符合实际,市委、市政府已先后下文,将一般事故调查权限赋予市开发区管委等,并要求金安区、裕安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原则调查市主城区发生的一般事故。

《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第十七条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按照国务院规定执行。重大事故及其以下等级事故的调查,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二)死亡3人以上7人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的水上交通事故、工矿商贸事故、建筑施工事故,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的通知》(六政办秘〔2018〕126号):对于市主城区境内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金安区或裕安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调查。

3.死亡3人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建议修改为:3.死亡3人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相关程序规定办理。

已采纳。

参考其他地方做法,《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6〕96号):死亡3人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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