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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怎么办理?
留言时间:2022-02-17 15:57:49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4344
受理单位: 市应急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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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发表于:2022-02-18 09:10:02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知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我市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请:应首先向所在县(区)应急局提交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具体参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二)审查:县(区)应急局受理企业申请,并对申请材料初核,实地核查,签署初核和核查意见。 (三)审批:属县区审批发证范围的,县(区)应急局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制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决定不予批准的,需说明原因。属市级审批发证范围的,申请人需将县区初核意见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市应急局行政审批窗口,市应急局对申请材料复核,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制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决定不予批准的,需说明原因。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0564-337811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