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3-30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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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应急〔2020〕45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0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30日

 

 

 

 

2020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部署和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压实主体责任,提高监管水平,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一是全市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暨六项机制建设工作实现基本运行;二是全市非煤矿山“两化”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全市非煤地下矿山采空区、顶板等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四是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重点工作: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按照《六安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意见》等要求,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在主要负责人授权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严格执行企业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承诺制度。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六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一个非煤矿山企业一个安全监管主体,积极推动各县区进一步明确界定经信、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非煤矿山监管责任。

二、认真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三)开展强化顶板管理和采空区治理工作。深刻吸取2019年3起顶板事故教训,继续巩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顶板管理专项整治暨顶板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成果,持续提高地下矿山顶板管理水平;全面总结前几年采空区治理工作经验,继续推动各地下矿山加快采空区治理进度,对单个矿山总量超过50万m3及充填滞后企业实行采空区治理月调度;继续推动各地下矿山企业加强对采空区充填过程中的规范管理。

(四)开展“两化”建设专项整治。在前几年开展“两化”建设经验基础上,继续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持续推广使用先进设备及工艺,全面提升非煤矿山企业自动化、智能化管理水平,从而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和本质安全度。

(五)开展地下矿山防治水专项整治。按照防治水工作要求,全面摸清矿区范围内废弃巷道和采空区的积水情况,根据各地下矿山企业水文地质条件类型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则,督促其配备必要的探放水设备和装置;汛期来临前,组织一次对企业防汛物资及排水系统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度汛。

(六)开展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针对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存在的功能不齐全、不完善,维护不及时、操作人员不会操作等问题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切实让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发挥真正作用,努力让各尾矿库安全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持续推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七)持续推广双重预防机制暨“六项机制”建设工作。3家试点企业建设完成基础上,以召开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等形式,进一步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在全市所有生产、基建非煤矿山企业推广运行,不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暨“六项机制”建设工作扎实开展。

(八)持续推进非煤矿山风险分级监管。按照《六安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细则》,依据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全面推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九)持续推动非煤矿山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大对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宣传力度,积极推动信息化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和使用,督促企业对老旧的系统进行升级和改造,进一步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的提高,使企业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最优化。

(十)持续做好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和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基本形成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做好我市长期停用尾矿库闭库工作。积极开展汛期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针对“头顶库”开展安全评估和论证,全面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十一)持续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部分重点非煤矿山企业采空区风险、顶板分级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等进行评估,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是否存在24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判断。

(十二)持续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机融合,采取集中抽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后运行工作的抽查和指导力度,避免出现“两张皮”现象。

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和管理水平

(十三)继续加大非煤矿山执法力度。2020年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不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发生重大变更不履行报批手续、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因矿产品价格上涨擅自复工复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实现全年执法检查次数、执法处罚次数同比上升。

(十四)继续严格落实非煤矿山“五项执法”工作。全面加强非煤矿山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闭环执法、公开执法、文明执法等行为;严格执行《六安市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规定(暂行)》要求。

(十五)继续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2020年以贯彻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为中心,在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过程中严格执行规程要求,逐条逐款开展检查,对不符合规程要求的,一律给予立案查处,从而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十六)继续组织开展县区互查工作。组织各县区之间、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之间、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之间开展安全生产互查工作,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五、坚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十七)加强安全准入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安徽省铁矿等十四个矿种采选行业准入标准》,严格新改扩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加强对我市在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真正从源头上严防新建和改扩建矿山先天不足。

(十八)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加强对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突出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岗位安全风险、突发应急处置等,加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督促各县区在复产复工验收过程中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将作为前置条件。组织各县区执法人员和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走出去、看一看”,向一些先进矿山企业学习,交流先进经验,提高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管水平。

(十九)加强监管队伍自身建设。强化各县区非煤矿山执法队伍专业人员配置,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队伍作风建设工作,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干部的服务能力和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服务热情、清正廉洁”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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