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指导手册》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0-10-16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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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指导手册》,现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学习,结合我市实际做好创建准备工作。现就具体贯彻落实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升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和化解城市运行安全风险的有效举措,是加快推进城市安全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各相关部门要把安全发展作为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进一步落实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及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促进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涉及多学科、多门类、多技术、多行业、多领域,牵涉面广、系统性强,专业知识要求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的领导。

二、深入研究,细化工作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不等不靠,深入研究《指导手册》,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建立各项工作机制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要充分整合宣传、政法、公安、财政、住建、发改、交通、经信、应急、市场监管、教体、文旅、商务、自然资源、水利、城管、消防救援等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分别从城市规划、城市产业安全改造、市政设施、道路交通设施、高危行业搬迁改造、重大风险管控、自然灾害、城市安全责任体系、科技创新、安全文化、应急救援等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推进安全发展城市创建工作。要建立相关部门定期工作联席会商制度,定期分析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针对当前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确定解决问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工作落实。市安办将不定期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共同商讨研究创建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三、加大宣传,助推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把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鼓励建设一批标杆企业、样板工程,以点带面,有效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完善信息公开、举报奖励制度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在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创建过程中,要及时总结报送好的措施和成功经验,共同提高城市安全发展水平。同时,市安委会将对照对照省市有关文件把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创建地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年度考核、督查、巡查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我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

附件:1.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指导手册>的通知》的通知

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指导手册》的通知

 

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指导手册》的通知.PDF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指导手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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