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五项”措施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裕安区应急局 张仿超 发布时间:2021-04-13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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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早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年初,区委、区政府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区委、区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相关要求,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及时下发。区应急管理局以安办名义牵头组织召开区安委会会议1次,召开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1次。向相关单位和属地下达交办函8份,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属地履职尽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抓严直管行业安全监管。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对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企业开展日常监管和督查检查。一季度,共对71家(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其中非煤矿山企业9家(次)、烟花爆竹企业9家(次)、危险化学品企业16家(次)、工贸企业37家(次);下达执法文书87份,其中现场检查记录29份、责令整改指令书14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份、整改复查意见书43份。

抓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安办名义安排布置在全区范围内,扎实开展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1月底至2月初,以安委会名义组织对各乡镇街(高新区)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检查1次。企业自查隐患734个,执法检查部门检查321次,政府检查发现隐患564,责令停产停业1家,关闭取缔1家,行政处罚11,罚款6.8万元。

抓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先后多次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赴乡镇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宣传,受众达2000余人次,发放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5万余份。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和平台,定期发布信息,推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抓牢基层安全监管基础。为加大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2021年,继续支持试点乡镇应急管理所开展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一季度,区乡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企业12家(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83家(次),出具执法文书18份,其中现场检查记录12份,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份,整改复查意见书3份,立案1起、罚款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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