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0-09-23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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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市应急局党组成员高家利带队,组织专家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六安市常绿聚氨酯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组重点查看了企业重大危险源环氧丙烷罐区、生产车间及中控室DCS系统,查阅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应急预案演练记录等相关资料,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下达了限期整改执法文书。

检查组针对六安市常绿聚氨酯有限责任公司未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连续多次未及时进行每日安全承诺的情况,约谈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检查组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责,并作出安全承诺,这项规定看似简单,却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直接反映了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日常安全管理水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承诺、践诺。

检查组要求企业,一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使用工作。充分利用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的技防手段,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二要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各项制度落实,提升管理水平。三要迅速落实隐患整治。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抓紧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整改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四要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巡查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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