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金寨县宏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通告
六应急〔2020〕22号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原市安监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市安监办〔2014〕204号)等有关规定,经六安市安全生产协会组织评审合格,决定核准金寨县宏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复审)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通告,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3年(见附件)。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核准名单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24日
附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核准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县区 |
有效期 |
备注 |
1 |
金寨县宏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金寨县 |
2020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3日 |
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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