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疫情影响对证件到期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延迟办理换证手续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2-25 08:57
字号: 下载 打印 收藏

六应急函〔2020〕11号

各县区应急(安监)局,有关经营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帮助企业有效解决在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月24日,市应急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对我市加油站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在2月3日(节后上班)至疫情防控全面解除期间(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时间为准),全市部分加油站、民用酒精等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到期因疫情原因不能办理延期手续的,可顺延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由市县两级根据许可权限分级办理。由省应急厅发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到期不能换证的,省厅有要求按省厅要求办理,没有明确要求的,由市局向省厅积极协调,争取延迟办理。

二、县区应急部门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许可证到期经营单位统计确认工作,指导并督促经营单位做好延期换证有关内业资料准备工作,条件允许提倡线上办公。

三、许可证顺延期间,经营单位要严格安全管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县区应急部门要加强督查和随机抽查,确保特殊时期疫情可控和生产安全。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24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