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2-28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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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防指〔2020〕2号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防指《关于做好2020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皖防指〔2020〕1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今年防汛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的损失,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及时调整充实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县区要加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人员配备,进一步明确部门防汛抗旱职责分工,理顺各类关系。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络方式,市防指成员单位防汛抗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及联络方式,于3月底前报市防汛办备案。

二、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市水利局负责将淮河干流堤防、主要内河堤防、大中型水库(水电站)、行蓄洪区、山洪灾害风险区等重点水利工程防汛行政和技术责任人落实到位,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地质灾害点防汛行政和技术责任人落实到位,市城管局负责将城市内涝点防汛责任人落实到位,并于3月25日前分别报市防汛办备案。

三、深入开展防洪风险隐患排查。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及早开展汛前检查督察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开展行业防汛抗旱风险隐患排查,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汛前完成整改。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制定可行的度汛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在确保抗旱保饮水的前提下安全度汛。

四、及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方案预案。各县区、各市防指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及时组织修订完善防汛抗旱防台风预案,并按照规定履行审查、审批和备案程序。

五、注重强化应急综合处置能力。要全面开展宣传培训演练,汛期前完成防汛抗旱物资器材的补充更新,切实做好信息系统保障,建立完善多级联动的指挥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取得实效各县区于3月底前将2020年县区培训演练计划报市防指。

请各县区、市防指成员单位汛前准备情况于4月3日前书面报市防办。

联系人:段传年,联系电话:3370655,邮箱:3055427091 @qq.com

 

 

 

2020年2月27

省防指关于做好2020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PDF

国家防办关于抓紧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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