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工作的通知
六应急函〔2020〕14号
各县区应急局,开发区安监局: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烟花爆竹运输受限,销售量也大幅减少,库存量明显增大,安全风险聚集。现将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工作的通知》(皖应急函〔2020〕4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全面摸排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库存量、烟花爆竹零售店和限放区内临时店(点)存放量,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对零售店(点)春节期间未销售的库存产品,要协调批发企业及时收回,消除安全隐患。要严格控制批发企业仓库储存量,禁止超量储存。
三、要加大检查和抽查力度,发现非法经营、非法储存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无证经营、库外非法储存行为,要及时核查,一经核实严肃查处。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工作的通知》(皖应急函〔2020〕48号)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1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