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农房保险承保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

六应急[2021]38号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1-03-09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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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农房保险承保机构考核

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县区应急管理局、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中心支公司、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农房保险承保机构经营服务行为,更加有效发挥农房保险民生工程社会效益,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六应急〔2020〕57号)和《六安市农村住房保险承保机构考核细则》要求,市应急局于2月23日-25日对全市农房保险承保机构2020年度农房保险工作进行了年度综合考评,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各有关县区应急管理局和承保机构始终坚持把农房保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精心组织,扎实安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市农房保险承保工作有序推进,为加快农村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灾害风险防范和灾害损失补偿机制,增强农民群众抵御灾害风险和灾后重建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4月至2021年2月,金寨、霍山、舒城、金安、裕安5个山区库区和霍邱县行蓄洪区共有85.1万户农户参保,落实保费资金1361.75万元,承保期内共理赔2983件、赔付金额1069.9余万元。从全市4家承保机构综合考评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各承保机构能够切实履行保险合同,落实政策措施,建立各项内控管理制度;二是农房保险政策宣传形式多样,农户能够及时了解农房保险政策规定;三是农房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满足农房保险工作需要,实时监控承保理赔情况,实现农房保险全流程系统管理;四是理赔服务程序规范,勘察定损和理赔服务能够及时到位;五是防灾防损投入不断加大,农房保险救助政策能够向困难群众倾斜,助力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切实发挥了农房保险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各承保机构能够按照《安徽省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经营服务规范(试行)》要求,规范保险经营服务行为,但在理赔档案管理、回访制度落实、工作经费管理、公示公开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理赔档案管理还不够规范。有的承保机构理赔服务档案还不够完善,部分案件缺少报案时间、受理时间、办理人员等,案件基本情况描述不够清晰,甚至有的案件还存在参与现场勘察人员仍是民政部门,个别承保机构勘查定损及赔付超过时限,且无情况说明。二是回访制度落实还不够有效。有的承保机构未严格按照回访制度执行,存在回访比例不足,回访内容缺项,未制定规范的回访表格,回访形式单一等。三是工作经费管理还不够到位。承保机构工作经费保障基本能够做到向基层一线倾斜,但在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上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村(社区)协办人员工作经费落实未能进行有效监督。四是政策宣传效果还不够明显。承保机构能够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宣传农房保险政策,从抽查中发现部分农户对农房保险政策知晓率低,群众参与度不高。这些问题还需要我们认真反思,深入研究,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扎实推进我市农房保险民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媒介,多渠道向全社会宣传农房保险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切实增强广大农户对农房保险的知晓率、参与度。同时,要采取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等形式,及时进行理赔回访,获取对理赔工作相关建议,提高受灾农户的满意度。

二要进一步强化理赔管理。要继续强化理赔服务,完善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保险经营服务行为,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认真做好查勘、定损、理赔等各个环节工作;加强对基层协保员管理,按照政策继续落实好工作经费,支付时要向一线倾斜。

三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要优化理赔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定损理赔,最大限度保障受灾农户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对受灾特殊困难群众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防灾防损投入,精准定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收入家庭的房屋改造和修缮加固,提升农户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附件:各承保机构农房保险考核情况

 

 

2021年3月8日

 

 

 

 

 

 

 

 

 

 

 

 

 

 

附件

一、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中心支公司(98分)

1.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1分)

2.内部稽核制度还不够完善,且市级公司未按占比要求对分支机构案件抽查及监督检查。(-1分)

二、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96分)

1.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1分)

2.理赔公示不到位;(-1分)

3.内部稽核制度还不够完善,且未按照内部稽核制度要求落实监督检查;(-1分)

4.理赔档案填写不规范,存在报案时间、姓名未填写。(-1分)

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95分)

1.理赔公示不规范,存在公示未盖章;(-1分)

2.回访制度落实不够规范;(-1分)

3.理赔档案管理还不够规范,存在案件信息不完善,时间逻辑矛盾等问题;(-2分)

4.防灾防损工作制度无专项防灾防损资金投入。(-1分)

四、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94分)

1.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1分)

2.理赔档案管理还不够规范,存在部分案件报案时间、受理时间、赔付时间未填写;(-1分)

3.内部稽核制度还不够完善,且未按照要求落实监督检查;(-1分)

4.工作经费管理不到位;(-1分)

5.部分案件定损时间超过规定时限;(-1分)

6.个别理赔信息填写错误,填写房屋倒塌,实为修缮加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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