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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会文
转发《安徽省重大安全隐患月建月销工作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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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05-12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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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政府(管委)安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安徽省重大安全隐患月建月销工作制度》(皖安〔2014〕9号)已由省政府安委会印发执行,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5月8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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