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3-09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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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省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皖安〔2014〕1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一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明确油气输送管道相关部门安全保护职责。省政府明确省能源局为省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附件1),依法主管全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市政府明确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为六安市城区120平方公里范围内天然气管道主管部门和管道竣工测量图的报备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确立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为天然气管道主管部门和管道竣工测量图的报备部门(附件2)。县区政府(管委)若需调整天然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则应书面报告市政府,同时抄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有关规定,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使用长输管道输送成品油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按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其他相关部门依照《实施意见》确定的内容履行好本部门工作职责。
    二、正确把握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范围。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以长输管道末站为界,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天然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并由市级安全监管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天然气监管职责由原监管一司划转给监管三司,省安全监管局亦做相应调整(附件3)。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对油气输送管道及辅助储存设施担负属地监管职责。长输管道末站以内的天然气管道属城镇燃气管理范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及县区住建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安全监管。
    三、切实做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区政府(管委)要高度重视油气输送管道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认真落实管道权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和彻底整治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坚决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等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乱建乱挖乱钻非法违法行为。当前,要加强对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至霍山天然气管道、舒城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杭埠至城关天然气管道、中石化安徽省公司合肥至六安成品油管道等在建工程安全管理,防止形成新的隐患。加快整治天然气六安末站外部安全距离不足问题,确保我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附件: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省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232号)
    2.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我市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六政办秘〔2014〕5号)
    3.关于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有关许可问题的通知(皖安监三函〔2014〕347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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