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应急局发布时间:2022-02-1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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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5下旬至6月底书面征求各县区应急局、市有关部门、六安军分区、武警六安支队30家单位意见,反馈意见建议8条,采纳82022年1月7日开始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月7日,未收到公共反馈意见。

六安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单位

提出意见

是否采纳

采纳意见情况及理由

1

市委宣传部

1.  P18:将“在市委宣传部的统一组织指导下”改为“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协调下”

2.  P45:将“及时掌握舆情,加强网络舆论引导”。改为“及时掌握舆情,加强舆论引导”

表述更准确

2

市发展改革委

P23页:删除“协调应急资金”

根据职责规定,删除

3

市教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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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市科技局

1.  市科技局:负责科研所(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应急处置;指导、协调科研所(院)科研人员等做好应急疏散和中毒防护工作。改为由农业农村局负责。

 

根据《安徽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省科技厅的职责分工和六安市人民政府部门三定方案中市科技局职责分工,此项工作职责应由市科技局承担。

5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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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市公安局

P16:“治安管理组”改成“治安交通管理组”

表述更准确

7

市民政局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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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市财政局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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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市人社局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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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市自然资源局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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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市生态环境局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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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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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市交通运输局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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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市卫生健康委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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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市国资委

六安市不涉及市属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议删除国资委负责督促省属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和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职责分工

更符合职责分工

16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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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市军分区

“六安市军分区”改成“六安军分区”

准确表述

18

武警六安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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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市消防救援支队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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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市气象局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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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市银保监局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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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市应急管理局

1. P17: “(5)综合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新闻宣传、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等单位和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参加”改为“5)综合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和市新闻宣传部门、市直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等共同参加

2. 一级政府和同级别的单位,应该是排在单位前面

建议更合理

23

金安区

1.  鉴于危险化学品行业特殊性,对于死亡(或可能死亡)人数在5人以下的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由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响应。改为对于死亡(或可能死亡)人数在1人以上3人以下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由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响应。

2.  对于死亡(或可能死亡)人数在5人以上的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由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一级响应。改为对于死亡(或可能死亡)人数在3人以上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由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一级响应。

是(部分采纳)

已对应急响应级别作出修改

24

霍邱县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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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裕安区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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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叶集区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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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开发区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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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霍山县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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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金寨县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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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舒城县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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