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应急局发布时间:2022-05-25 11:12
字号:

2021年12月起,《六安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各县区和市直部门意见,共收到19条意见和建议。同时,自2022年4月19日起,在市政府意见征集库和市应急局网站通过公告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截至目前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具体意见及采纳情况见下表:

六安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反馈意见统计表
单位名称 内容 是否采纳 理由
霍邱县 1 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1.(四)矿产资源开发内“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建议修改为“全面落实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2.“深入推进整顿关闭”建议修改为“深入推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引导长期停产停工、恢复无望的非煤矿山加快退出”;3.“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建议修改为“紧盯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严防地下矿山采空区坍塌、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4.“深入开展尾矿库“头顶库”、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长期停用尾矿库安全整治”建议修改为“深入开展尾矿库“头顶库”安全整治、推进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长期停用尾矿库闭库销号”。 已采纳 1.《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文件要求;2.依据《国家矿山安全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文件要求;3.地下矿山采空区坍塌是重大事故隐患,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断标准(试行)》;4.依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文件要求。
2 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内容建议将应急部门直管的工贸和烟花爆竹两个方面增加内容,单列说明。 已采纳 参考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
3 十、实施安全提升重大工程内建议增加救援处置能力建设工程内容。 未采纳 根据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实际,未规划救援处置能力建设工程。
4 建议在第十项实施安全提升重大工程中增加一节,优化安全生产营商环境: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企业实际情况,按照国家统计局划分大中小微的企业标准,组织各领域专家和专业机构,对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软件资料,进行统一分类简化,对风险小,经济体量小的小微企业,要求做好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以及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等的实际重点工作,减少安全生产资料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统筹采纳 依据国务院李克强总理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讲话精神和2022年2月7日,安徽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上省委书记郑栅洁的讲话要求,
5 五、筑牢安全风险防控屏障(三)严格安全生产准入。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入园,落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矿山等“禁限控”目录;建议修改,因各县区危化品企业规模不同,如果统一按照规划要求推动危化生产企业入园,需要搬迁等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原有企业会产生很大压力,又因近期疫情影响,导致现有化工企业生产效益持续下降,对于入园可能性更低,议规划内容将原有危化企业情况和新建危化企业情况分开。 未采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六部委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 )
6 实施安全提升重大工程(三)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中建议添加本项内容:根据当地高危企业实际情况,要求企业结合六项机制内容,细化可能会发生“黑天鹅”事件的风险点,对其加装监控,定期定时检查。并将其纳入对企日常检查内容中。 统筹采纳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以皖政办[2017]16号印发《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中关于风险查找及风险研判中相关要求。
7 成立由市长任安委会主任、其他副市长任副主任的市安委会(调整安委会与成立安委会重复矛盾,改为市长任安委会主任、其他副市长任副主任)。 已采纳 六安市在十三五期间已经成立市长任安委会主任、其他副市长任副主任的市安委会。
8 第4页,“亿元地区生产总值”后建议加死亡率,亿元地区生产总值死亡率作为一个专有名词,避免歧义。 已采纳 年度省安委会对市级政府考核指标为亿元GDP死亡率。
9 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一)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内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管内容冗余,建议修改完善,可单列。 统筹采纳 对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内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管内容进行精简。
10 P20建议将“落实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等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配置标准”修改为:“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等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配置标准抓好落实”。 已采纳 市一级交通部门没有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权限。
市交通局 1 P25建议删去“(二)交通运输”中“开展铁路沿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危险货物铁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理由为在三定方案中我市交通运输部门无此权限。 未采纳 根据市铁护办职责分工,铁路沿线安全整治由交通部门负责。
2 建议将“完善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单独划为市邮政管理部门。因为此项职责权限不是交通部门,而是邮政管理部门,且市邮政管理部门是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未采纳 该章内容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寄递业务作为交通运输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此项内容,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监管部门为市邮政管理部门。
市住建局 1 在第六大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第五小项建筑业中,建议将“......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删除。 已采纳 目前六安市住建局尚未收到任何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有关文件。
市委编办 1 “三、织密安全风险防控网络(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建议将“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或管理的重点部门设立安全监管内设机构。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创新安全监管体制,大力开展‘一支队伍管执法’活动,指导和规范乡镇、街道、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建设。”修改为“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或管理的重点部门明确内设机构牵头行业安全监管工作。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推动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指导和规范乡镇、街道、功能区明确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机构和人员。”
已采纳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或管理的重点部门设立安全监管内设机构没有相关政策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乡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要落实相关职责,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
2 “四、优化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三)强化执法能力建设”
建议删除“推进危化品机构改革,强化危化品安全监管力量。”
已采纳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将法律法规赋予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此处不需要再单独提出。
3 “四、优化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四)创新监管执法机制”
建议将“依法委托乡镇(街道)执法”修改为“依法赋予乡镇(街道)执法权”。
已采纳 理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提出,“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也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不再仅限于实施委托执法。
团市委 1 在第九项推进安全风险社会共治的第一条提高全民安全素质第二段内容中,将“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持续实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六安行”系列精品活动。”修改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持续实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六安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系列精品活动。 已采纳 根据团市委要求,将“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纳入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提升重要内容。
市金融监管局 1 建议将第35页“建立上市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强制性披露机制”删除。
理由: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和信息披露需遵守法律层面的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层面的证监会令、证监会公告,交易所层面的相关规则规定,若市级出台文件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强制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未必按照此要求执行。
未采纳 与《安徽省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要求保持一致。
市财政局 1 建议将P39“(二)加大政策支持”中“支持加快建立与安全生产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经费保障管理制度,优化创新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方式。”修改为“支持加快建立与安全生产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经费保障管理制度,优化创新资金使用方式。”
已采纳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财政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专项资金“确需设立的,由主管部门通过预算评审论证后,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设立背景、政策依据、绩效目标、执行期限和资金规模等相关资料,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批准”。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