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2-10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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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市安〔2020〕4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复产复工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特别是今年受疫情影响,春节假期延长,各类企业普遍开工不足。2月9日以后,一大批企业将集中复产复工,极易出现准备不充分、员工精神状态不佳、设备故障运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甚至部分企业为抢工期、赶进度,极易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严重威胁安全生产。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两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和建设项目复产复工工作的通知》和全市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和建设项目复产复工会议要求,针对节后各企业陆续复产复工规律、特点,切实加强复产复工安全管理,为疫情防控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全面压实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监管责任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市级指导,县区负责”的原则,全面压实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监管责任。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发放防疫物资,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安全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措施“双到位”。要创新监管手段,突出重大危险源、重点灾害、高危作业等薄弱环节,通过信息化、远程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方式,做到安全监管更加精准有效,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减。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和疫情防控形势,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和检查清单,认真排查隐患,全面落实整改。在满足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认真开展复产复工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劳动保护意识,掌握安全防范知识,熟悉应急救援措施全力做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确保生产安全运行。

三、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风险防范

要严格按照分层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按照市两办文件精神,由各县区、有关部门明确验收标准,指导企业分类分批有序复产复工。

要严格把控重点行业领域复产复工验收关,进一步明确复产复工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夯实验收责任,依据“谁申请、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危险化学品,要监督指导有关企业扎实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装置、设备突发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烟花爆竹领域,要持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严格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非煤矿山,要严格要求企业制定详细的复产复工方案,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矿井提升、通风、运输、供电、排水、通信等系统,尾矿库、炸药库、露天矿边坡等区域,重要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以及顶板管理等情况。冶金工贸,要督促企业复产前对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严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道路(水上)交通,要继续扎实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加强农村道路、渡口、码头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强化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管控和巡逻,强化雨雪冰冻和大雾等恶劣天气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要紧盯“两客一货一危”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督促指导道路(水上)运输企业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建筑施工,要扎实开展节后复产复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一线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充分配备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加强各类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防,要深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突出抓好劳动密集型企业、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防火单位安全监管。特种设备,要严格落实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制度,对安全检验达不到要求一律不准使用。其他普通工贸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满足安全生产的条件下,报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备案。对不满足复工复业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停工停业。

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重点单位的安全服务,加强对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服务保障,如企业有需求,要积极协调有关专家帮助企业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同时,要积极帮助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食品生产运输销售、医疗保障等行业领域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做好督导检查和服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四、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切实加强值班力量配置,加强疫情和安全形势研判,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安全值班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信息报送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情况。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联动、灾害应对等工作机制。各专职、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接到抢险救援指令后,第一时间开展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对因工作不力、安全监管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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