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3-10-25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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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编制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及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3、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的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等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4、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的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采掘施工)、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及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5、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6、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的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组织跨区域和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工作;

8、负责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投诉举报和“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的受理、查办、转办、督办工作;

9、负责监督指导县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

10、配合开展相关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事故整改措施效果评估工作;

11、承办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编制:12人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负责人):李伟跃        法定代表人:李伟跃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名单:高兴红、王晓锋、李斌、韦明波、胡先兵、吴中义、黄晓宇、沈文林

办公地点: 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807室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64-3370719   传真:3379962          邮箱 :8590492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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