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处于加快恢复的关键时期,同时各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安全生产压力持续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以及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和省安委办先后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7号)和《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办明电〔2020〕8号》,切实抓好我市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将皖安办明电〔2020〕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红线意识,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组织复工复产、抓生产抓发展过程中,要牢记生命重于泰山,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真正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到实处。要通过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方式,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传达到基层、企业。同时,各县区、各部门要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深入分析研判辖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确保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
二、主动重心下移,统筹做好安全防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紧盯最不放心的地方、企业和环节,把监管力量沉下去,对学校、医院等单位以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紧盯不放,分类建立台账,逐一整改销号。安全检查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分区分类施策,把对企业的安全指导服务贯穿检查始终,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查隐患、堵漏洞,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对存在重大风险、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严格严密守牢关口,严防带病运行酿成事故。对安全生产基础好、本质安全水平高的企业,积极推行承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一般的企业要实行远程“会诊”和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对于发生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加强安全服务指导,
三、周密安排部署,精准开展三年行动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按照中央和省安委会要求,抓紧启动我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贴我市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认真分析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不足,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操作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制定本区域、本行业领域重点工作合账,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表,加强督促检查,抓好组织实施,着力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监管执法,严肃事故调查处理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要强化监管执法,对违法问题深挖彻查,紧盯不放,对典型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对发生较大事故、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要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加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力度,对近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从严从快查处,确保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到位、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市安委办将适时对各县区事故查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附件: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
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0年5月8日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