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
六防指〔2021〕1号
关于做好2021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成员单位:
近日,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王清宪、常务副省长邓向阳分别就防汛抗旱工作作出批示,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加强风险防范、应急指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抢前抓早抓实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领导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始终绷紧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这根弦,谋深做实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根据皖防指〔2021〕1号通知精神,现将相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健全完善指挥体制机制。要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省防指通知要求,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原则,将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划入应急管理部门,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指挥机制,构建上下贯通、衔接有序的工作体系。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强县区防指办事机构专业人员配备和技术力量支撑,保证应急管理部门履行防办职责有名有实。要督促指导乡镇组建人员相对固定、业务熟悉的防指办事机构,高效履行防汛抗旱“最后一公里”职责。要充分发挥各级防指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细化实化隐患排查、综合预警、联合值守、会商研判、信息报送和发布、力量和物资调动、重大险情现场处置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项职责不重不漏、有序协同。各县区防指、防办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络方式,市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及联络方式,于3月底前报市防办。
二、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要强化防汛抗旱工作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的分级包保责任制度,结合实际明确包保责任人驻点包保工作要求,建立责任清单。要逐级落实防汛责任人,市水利局负责落实江河湖泊堤防、圩口、水库(水电站)、行蓄洪区等防洪工程和山洪灾害威胁区的防汛行政和技术责任人,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汛行政和技术责任人,市城管局负责落实六安城区内涝点防汛责任人,实现对所有洪涝高风险区域、部位的防汛责任全覆盖,并向社会通报,主动接受监督。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失职渎职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各县区防办负责于3月25日前将淮河干流堤防、城市、大型和中型水库、行蓄洪区防汛行政责任人和各县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报市防办。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负责于3月底前将各类防汛责任人落实情况报市防办备案。
三、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及早组织开展行业安全度汛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限期完成问题整改,对汛前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应急度汛预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确保度汛安全。县区防办要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指导督促,对重点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快水毁工程修复,所有开口子工程要赶在汛期到来前完成堵口复堤。县区防指要组织有关部门督促指导乡镇全面排查辖区内洪涝灾害风险区域、部位,进行风险和受威胁人员清单化管理。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重点风险隐患台账于4月6日前报市防办。
四、修订完善各类方案预案。要立足实战,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细化实化暴雨、山洪、江河洪水、台风、内涝、干旱等灾害防范应对职责、程序和主要措施。要根据辖区内防洪工程特点,制定应急抢险预案,明确现场指挥部组建、群众转移、力量调动、物资调运、技术支持等环节具体内容。县区防指要组织相关部门指导督促乡镇、村制定山丘区强降雨期间人员转移避险预案,着力解决“转移谁、何时转、谁组织、去哪里”四个方面问题,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县区防指要认真汲取去年大洪水防洪调度经验教训,统筹确定大洪水下必保圩口、堤防名录,并调查掌握重要堤防薄弱环节,为科学调度和力量物资精准前置提供基础支撑。各级要组织编制防汛抗旱工作手册和预案操作手册,全面掌握辖区内防汛抗旱基本情况。
五、按需备足防汛抗旱物资。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抓紧开展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补充更新工作,按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要求,多方筹集资金,备足防汛抗旱物资物料。各县区防办要加强对去年安排的防汛物资购置直达资金的管理,必须专款专用,确保物资采购到位。要通过集中储存、险工险段现场储备,以及协议储备和“号料”储存等多种方式,满足防大汛、抢大险需要。要全面摸排辖区内挖掘机、自卸汽车、冲锋舟、排涝泵车等抢险救援装备情况,必要时进行统筹征集调用。
六、充分做好抢险救援力量准备。要加强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对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全面掌握可调动兵力情况,发挥抢险救援主力军作用。要依托水利水电建筑施工企业,采取共建或挂牌命名方式,建立抢险救援专业队伍,划定任务范围,探索激励机制。要加强基层抢险救援常备队伍建设,防汛重点县、乡镇分别组建一支不少于100人、50人的抢险救援队伍,登记造册,配备应急通讯、冲锋舟等必要的抢险救援装备,加强日常技能训练,切实提升基层突发险情灾情先期处置能力。要加强与社会救援队伍联动,按照规定组建群众性巡堤查险队伍。
七、全面开展宣传培训演练。要针对人员变动大、新手多的特点,组织对新任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开展技术培训,主动提供有关工作手册、图件等,使其掌握防汛抗旱包保区域、部位基本情况以及工作职责和主要工作内容。要分级开展专业干部和基层一线人员业务大培训,确保应培尽培。要针对辖区内主要灾害特点,按照预案组织指挥员、技术员、抢险救援人员、群众等,采取实战模拟演练和桌面推演等方式,检验磨合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指挥调度、险情抢护、人员转移等各环节程序,提升各方实战水平。要针对农村偏远地区群众,广泛开展防灾避险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识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各县区于3月15日前将2021年培训演练计划报市防办备案。
八、做好信息化系统支撑保障。相关部门要组织对雨情、水情、墒情、图像监测监视和基层预警设备、信息传输网络、应用终端等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保证信息采集准确、传输通畅、应用有效。县区防办要组织打通应急、水利、水文、气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防指成员单位之间的视频会议、涉灾业务应用等系统,强化实时联动;要加强指挥场所建设,积极创新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研发,共享防指成员单位各类信息,加强信息集成、应用,提高监测预警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和抢险救援实战能力。
请各县区、市防指成员单位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开展情况于4月6日前报市防办。
联系电话:3370655,邮箱:lafxkh@163.com。
2021年2月19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