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3-03-2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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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市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六安市减灾救灾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      

 

 

 

六安市减灾救灾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减灾委和委、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序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不断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

1.健全责任体系。坚持党委、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领导和主导地位,确定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职能;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确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自然灾害防治职责;强化责任落实,确定各地各部门,尤其是乡镇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专门办事机构和人员责任单位:减灾救灾办、减灾救灾委成员单位,各县区减灾救灾委

2.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各涉灾部门专业优势,按职责开展灾害监测、风险普查、风险会商、灾害预警、科普宣传等工作;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建立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加强应急演练计划管理和考核,结合部门和本地灾种有针对性组织演练活动,逐步形成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责任衔接、齐抓共管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减灾救灾办、减灾救灾委成员单位,各县区减灾救灾委

二、持续推进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风险

3.做好城乡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农村房屋、供热、供电、通信、供排水、尾矿库、地质灾害、道路桥梁、市政管道、游乐设施、民政服务机构、涉山涉水旅游景区、古建筑类文物等城乡基础设施,城区交通枢纽、公园广场、加气站等市政公用区域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实施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强化常态化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减灾救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减灾救灾委

4.严密防范自然灾害风险。完善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机制,根据不同自然灾害特征规律和潜在威胁程度,加强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处置和救灾救助,严密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领域重大风险。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适时调度并督导推动。(责任单位:减灾救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减灾救灾委)

5.全面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配合省编制市、县级综合评估与区划图件、报告和数据等系列成果,完成核心成果提交审定工作。根据省应急厅安排,建设市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组织普查工作总结验收。(责任单位:应急、各县区减灾救灾委)

6.持续强化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开展调查成果在自建房专项整治上的信息归集应用,按要求落实房屋安全综合管理场景创新。有序推动城市生命线二期工程建设并向县级推广,健全安全工程平台体系和监测服务体系,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管控能力。重点治理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高等级风险点;加强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展示与应用平台在六安推广应用推动农村雷电灾害综合治理工程示范点建设。建设六安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推动六安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项目实施和阶段性成果应用,配合省地震局编制第六代区划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水利应急气象局、林业局、地震局)

三、全面加强风险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

7.建立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按照省应急厅部署要求,推进应急管理“6+N”重点领域“三大系统”建设,强化部门间、重点行业领域数据汇聚、信息共享。推进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在实际场景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减灾救灾办、减灾救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8.增强灾害监测识别水平和预警预报能力。持续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优化升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推动普适型监测设备监测成果运用,有效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按管理权限对情、情、墒情、图像监视和基层监测预警设备、信息传输网络等加强检查维护,保障信息采集准确、传输通畅。(责任单位:水利同步推进气象雷达、气象观测站网、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等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大别山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年内争取正式启动雷达基建工作。启动霍邱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责任单位:气象局)推动地震监测站网老旧设备升级改造,配合省地震局完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工程改扩建任务。(责任单位:地震局)开展输电通道监测装置部署、运维及电力气象深化应用工作实现对现有2处密集通道新增3处重要输电通道环境风险和线路本体状态的实时监测。(责任单位:六安供电公司、市发改委)

9.优化预警信息发布途径。推动省突发事件预警短消息发送平台在六安推广应用,优化应急广播预警信息发布策略和预警信息发布方式,实现预警信息直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做好应急广播的播出系统与应急广播平台及时对接,推动防空报警系统发布有关灾害预警信息。(责任单位:气象局、局、广电应急市国动办电信六安分公司移动六安分公司、联通六安分公司、中国广电六安分公司、县区减灾救灾委)

四、不断提高自然灾害抗御能力

10.提升城乡房屋抗灾能力。持续推进农村中小学校园校舍维修改造,结合校舍(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程、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巩固校舍安全长效机制。任单位:教育)新增312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棚户区改造新开工4657套,基本建成15551套。(责任单位:住建)统筹做好全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的保障工作,为2024年全面实施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地震局)统筹年度灾害发生情况,组织实施因灾倒损群众住房恢复重建。(责任单位:应急、各县区减灾救灾委)

11.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抗灾能力。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防洪保安水利、城市防洪排涝、灾后恢复重建等重大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发改委推进配网工程差异化设计,编发实用化手册,提升行蓄洪区、圩区设备抗灾能力加大在霍山原水电供区等高山大岭地区应用力度;组织开展低洼地区变电站、开闭所(配电站房)防汛设施运维检修,增加防汛装备。责任单位:六安供电公司

12.提升农林业生产抗灾能力。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万亩建设和万亩改造提升任务,大力提升排灌系统基础设施防汛抗旱能力,继续做好农作物“四情监测”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强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日常监测、专项普查,统筹抓好美国白蛾、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松材线虫病等防治工作。(责任单位:林业局)

五、着力提升应急救援救灾水平

13.全面加强应急准备。摸清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基本情况,结合应急指挥中心业务系统建设实现快速调度功能。持续推进15支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能力建设。组织参加全省应急队伍救援技术竞赛。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应急)及时盘点和补充各类应急储备物资,市级采购生活类救灾物资不少于100万元,加强县区物资储备,并对多灾易灾地区视情采取调拨或代储等方式前置救灾物资。(责任单位:减灾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减灾救灾委)加强红十字会赈济救援队建设,提升救援队在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应急救援能力。完善红十字备灾仓库管理,加大备灾救灾物资募集储备。(责任单位:红十字会)推进备灾库标准化建设,加强在库物资的日常监督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完善救灾物资仓储设施设备。任单位:市发改委

14.健全灾害保险政策。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落实省级工作部署,构建以大宗农产品保险为主体,特色农产品保险、“防贫保”综合保险、蓄滞洪区农业保险为辅助,叠加政府巨灾保险、市场化商业保险的“一主三辅两叠加”发展格局。继续实施山区库区和行蓄洪区农村住房保险工程,探索和推动转型升级为灾害综合保险。(责任单位:市财政、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银保监局、六安银保监

15.加强灾害救济救助。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完善各级救灾补助政策,统筹资金使用。根据灾情发展及时调拨各类救灾资金物资确保灾害发生8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加强救助政策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畴。统筹考虑年度灾害发生情况,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扎实开展冬春救助工作。责任单位:应急财政民政

16.强化应急区域协同。积极与上海市及松江区应急局对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完善与淮南市、阜阳市等周边区域的合作协议,落实联席会议制度。责任单位:应急

六、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基层基础

17.推进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不断健全基层应急工作机构,完善应急处突工作机制,强化应急预案体系,提升灾害防范水平,增强应急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应急、各县区减灾灾委)加大防灾减灾救灾类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支持引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单位:民政局,市应急、各县区减灾救灾委)进一步加大应急救护培训力度,完成全市2500人的红十字救护员培训任务和15000人的急救知识普训任务。持续推进高校应急救护工作站建设,完成1个高校救护工作站建设。(责任单位:红十字会)

18.开展防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资源整合和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防灾科普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月”等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季节性和区域性自然灾害风险,常态化开展知识宣传、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宣传教育普及面。(责任单位:减灾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减灾救灾委)

19.创建综合减灾示范单位。抓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创建、推报10以上省级、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规范全国文明村镇避灾场所建设,推广裕安区月亮岛综合减灾示范长廊建设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国家级和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学校申报工作,认定一批市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示范学校。(责任单位:应急气象局、地震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20.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地勘单位和有关企业在自然灾害防治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加强孕灾致灾机理、监测预警判据等方面研究持续推动自然灾害防治成果的转移转化和产业化。(责任单位:科技经信应急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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