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六应急函〔2021〕23号
各县区应急局:
现将《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管理的通知》(皖应急函〔2021〕5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管理的通知》(皖应急函〔2021〕56号)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19日
关于转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六应急函〔2021〕2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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