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修订背景
2024年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5年1月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25〕1号),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均要求各地尽快修订本级预案,市政府领导对我市预案修订完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此前,我市2022年3月12日出台了《六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六政办秘〔2022〕36号)。预案是市级层面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灾救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是灾害救助的重要指导,同时预案响应也是拨付救灾资金的重要条件。市应急局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六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预案》)。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六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应急局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修订,并多次就预案修订内容广泛征求意见。2024年9月以市减灾办的名义发函征求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各县区减灾委意见。2025年1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正式印发后,依据省预案和《六安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的全市安防委体系框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2025年2月再次征求了市安防委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安防委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025年3月通过市应急局党委会审议,3月市司法局对《预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025年3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六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六政办秘〔2025〕14号)。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好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2)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3)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4)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推动防抗救一体化,强化灾害全过程应急管理。
五、主要内容和特点
按照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要求的体例,预案正文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信息管理、分级响应、灾后救助、保障措施、附则、附件”9个部分,主要有4个特点:
一是优化启动标准。降低原预案部分启动标准,并参照省预案增加了下沉指标。每级响应均有5个市级条件和4个县级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启动市级响应,例如:全市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4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或一个县(区)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3000人以上、4000人以下,市级均可启动四级响应,降低了响应标准。随着防灾基础趋好,基层普遍反应救助响应启动标准高,一年很难启动一次。通过新旧结合,增加下沉指标,实现标准减半,可早响应、快应急,解决了基层救灾所需所盼,便于实际操作。
二是完善流程图表。一、二、三、四4级响应均有清晰直观的启动流程图,还增加了主要环节流程图(见附件1),可供领导决策指挥使用,相当于决策指挥“一张图”。
三是增加过硬举措。增加了“五停”措施和“五断”准备:明确必要时采取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等应对措施,做好断水、断电、断网、断路、断气等极端情况应急准备。这是减少人员伤亡的有力措施。此外,还明确了灾情报告“先报后核”做法,丰富了八项保障措施。
四是操作灵活有度。预案规定,特殊情况下响应标准还可以酌情调整,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可根据专项预案应急响应,视情同步启动救助应急响应,增加了响应启动的灵活性和衔接性,较好处理了救灾预案和洪涝、地震等专项预案的关系。
六、创新举措
一是完善了响应机构。结合我市当前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便于开展工作。
二是强化了应急准备。各级各部门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分析、会商、研判、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时,采取灾害救助准备措施。
七、保障措施
《预案》从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等八个方面明确了保障要求,细化了保障措施。下一步将扎实组织开展预案演练,进一步检验预案响应条件是否科学,调度指挥流程是否顺畅,部门分工是否明确,协同是否紧密,应急处置和保障措施是否到位,确保预案实用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