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应急局责令立即排除隐患、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行政强制)对外流程图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应急局发布时间:2023-05-15 22:41
字号:

办理部门:市应急管理局监管一科、二科、危化科

办理地点:市应急管理局监管一科、二科、危化科

法定期限:无                    承诺期限:无

服务电话:0564-3379215/200/647/201      监督电话:0564-3370701

TIM截图20191107211149.png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