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六市安〔2021〕3号
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
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巩固“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排查治理隐患为重点,按照“全面排查、强化整改、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详见《关于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通知》(六市安办〔2020〕67号)。
(三)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1.1月23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2.2月5日全国、全省春节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3.2月7日全省应急管理会议。4.2月26日全国、全省两会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
(四)前期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1.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通报的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详见《关于春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情况的通报》(六市安办〔2021〕17号)。2.国务院安委办2020年重点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明查暗访通报问题。详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务院安委办2020年重点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明查暗访通报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六市安办〔2021〕23号)。3.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目标管理考核检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详见《关于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目标管理考核有关情况的通报》(六市安办〔2021〕25号)。4.2020年12月-2021年2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五)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等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非煤矿山、工商贸、旅游、特种设备、农民自备船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项目)安全监管和督促指导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并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情况。
(六)行业领域“打非治违”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要求和“五个一批”执法措施,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设、“带病”生产运行等行为情况。
(七)监管执法情况。各有关部门科学制定并规范实施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重点企业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对其他企业实行分级执法,确保每个企业(项目)有部门负责日常执法监管情况;应急部门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督促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八)其他情况。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的其他检查内容。
三、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3月30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开展自查,确保前期隐患问题整改完成,同时督促企业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大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力度,严防各类安全事故。
(二)县区、部门检查阶段(4月1日-4月20日):在自查的基础上,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前期隐患问题整改完成,并及时梳理汇总和跟踪督办大检查中发现的新隐患和新问题。
(三)市级抽查阶段(4月21日-4月30日):市安委办适时组织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总结提升阶段(5月10日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大检查成效和经验,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于5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实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不走过场、不走形式,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曝光查处。要加强宣传发动,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大检查,鼓励群众通过12350热线、部门信箱等方式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曝光查处。
(三)转变方式,强化监管。要强化安全监管执法,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工序四个重点,采取“四不两直”,加大暗查暗访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采取“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手段,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做好服务,确保安全。要防止将监管执法和支持复工复产对立起来,加强对各类企业的安全服务,帮助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联系电话:3379200,邮箱:layjjzhxt@163.com。
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