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安全生产委员会,市直有关部门 :
现将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7·2”中石油输气管道燃烧爆炸事故的通报》(皖安办〔2017〕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六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
附件:关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7.2”中石油输气管道燃烧爆炸事故的通报(省领导批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