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终止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六防指〔2025〕10号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鉴于本轮强降雨对我市的影响已经基本结束,防汛形势总体平稳,根据《六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市防指决定于8月12日12时终止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市仍处于主汛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保持警惕,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强化重点部位防守,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山区县区要注意地质灾害的滞后性,加强巡查排查,做到“巡查评估一处,安全返回一户”,有序组织转移群众安全返家。
六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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