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六安市工贸行业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开发区应急和城市管理局:
近年以来,我市发生数起工贸行业企业环保设备设施生产安全涉险事件,造成了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这些事故暴露出部分企业的环保设备设施在设计、安装、运行和检维修等环节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六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即日起对全市工贸行业企业脱硫脱硝等5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实施专项整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市工贸行业企业新、改、扩建设和已建的涉及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等5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
二、整治内容
1.企业重点环保设施的新、改、扩建项目是否开展环保和安全“三同时”;是否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
2.已建成的重点环保设备设施且未进行正规设计的,是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设计诊断,并组织专家评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是否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3.已建成的重点环保设备设施是否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保护等安全装置。
4.是否建立并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
5.是否制定并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对环保设备设施操作、危险作业等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典型事故警示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
6.是否依法依规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事故隐患实行销号闭环管理。
7.对环保设备设施中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是否落实审批制度,吊运、装卸、动火、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等是否核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是否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是否实施现场安全监护和管控,是否配齐应急救援装备。
8.是否对受委托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建设、运营和检维修第三方的企业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三、整治时间
(一)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各县区要组织乡镇、街道和园区深入开展排查,摸清工贸行业企业环保设施设备底数,指导督促企业组织生产技术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或邀请专家对照重点整治8项内容逐条开展自查,并填报重点环保设施自查情况表(附件1),对不符合项目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确保达到安全条件。
(二)专项执法阶段(2025年1月至3月底)。各县区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安全环保专家对相关企业开展专项执法,督促企业查漏补缺,确保安全环保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对重大突出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执法处罚,并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三)督查检查阶段(2025年4月至5月底)。市应急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将组建联合督查组,对照问题隐患突出的区县和企业开展明查暗访,督促各县区、企业建立环保设备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安全管理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结合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年后复工复产等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找出不足、补齐短板,务实整改隐患问题,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严防生产安全事故。
(二)建立联动机制。各区县应急局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部门数据共享机制,相互通报重点环保设施信息。要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督促整改,依法依规处罚;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报请地方政府实施关闭。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对环保设备设施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造成事故的失信主体,纳入“信用六安”,实施曝光、公示;要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利用“12345”安全和环保举报投诉中心,并落实企业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形成人人抓安全良好局面。
请各县区于2025年1月10日前报送《重点环保设备设施自查情况表》,3月10日前报送《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附件2)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及电话:市应急管理局吴中义,3370652;
市生态环境局程晓辉,5158031。
附件:1.重点环保设备设施自查情况表
2.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