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非煤矿山防范应对台风“巴威”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6-07-1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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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县区应急管理局,全市非煤矿山企业:

据气象预报,今年第9号台风“巴威”已发展为超强台风,致灾性强,受“巴威”影响,我市本月11日多云转阴,夜间部分地区有小雨,12日大雨到暴雨,中南部局地大暴雨,台风影响期间我市平均风力将逐渐增至4~5级,阵风8~9级,高海拔山区11~12级,安全形势严峻复杂,要全力防范非煤矿山领域淹井、滑坡、垮塌、溃坝等事故。为切实做好台风“巴威”安全防范工作,现提示如下:

一、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各地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密切关注台风“巴威”动态路径,实时掌握气象预警预报信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防台风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各县区应急局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推动县、乡党政领导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排查隐患,紧盯矿山防范重点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重点防范地下矿山透水淹井、露天矿山边坡坍塌、尾矿库漫顶溃坝等事故风险。各县区应急局要全面开展台风期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闭环管理。

(一)地下矿山。及时加固井口、地表斜坡道防洪堤、挡水墙,填塞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修筑完善地面泄洪沟渠和截排水设施。全面清理井下水仓、沉淀池和水沟淤泥。检修维护主要泵房水泵、管路、闸阀、配电设备和线路,开展联合排水试验。强化涌水量日常监测,对周边水体及上游可能来洪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必须配备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的应急发电设备。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同步排查整治地面建(构)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二)露天矿山。结合边坡稳定性分析,严格按设计控制边坡和台阶的高度、坡度。强化边坡安全检查,及时处置危岩浮石、裂隙渗水、鼓包变形等隐患。完善采场内外防排水系统,全面清理截洪沟、坡面排水沟淤积物、障碍物,确保截排水设施可靠有效。发现坍塌或滑坡征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严禁雷雨天气实施爆破作业。同步排查整治地面建(构)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三)尾矿库。严格落实“管住水、护住坡、看住井、应好急”工作要求。根据汛前调洪演算、排洪构筑物质量检测情况,加强台风期间巡查监测,确保坝体稳固、安全超高、干滩长度等指标达标。常态化排查清理溢洪道、排水斜槽、泄洪涵洞,常态化巡查坝体坡比、沉降、位移等稳定性情况。提前降低库内水位,及时排空停用尾矿库积水,预留足额防洪调洪库容。

三、强化预警,果断组织停产撤人

各县区应急局要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研判,准确掌握雨水汛情动态数据,严格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当台风、暴雨等预警等级达到橙色以上级别,或出现透水、滑坡、溃坝等事故征兆时,必须督促企业立即停止生产作业、果断撤人。露天矿山企业应当提前组织人员转移避险。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紧急撤人第一责任人,必须刚性执行极端天气停产撤人规定,第一时间组织关停作业设备、切断高危电源,快速有序组织井下、露天矿区、尾矿库人员撤离避险,坚决杜绝恶劣天气冒险作业、滞留作业等风险隐患。各县区应急局自11日起,每日中午12时前,向市应急局非煤监管科统计报告台风期间辖区内矿山企业停产撤人情况。

四、加强值守,充分做好应急准备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对矿井、尾矿库、采场边坡等重点部位进行值班巡查,暴雨时段驻点盯防。完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开展应急演练。台风影响期间,企业负责人必须24小时驻矿,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风工作。发现险情第一时间上报,严禁瞒报迟报。

五、汛后检查,确保安全复工复产

台风过后,各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强降雨带来的次生灾害风险。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台风后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地下矿山顶板淋水、周边河道水位变化,尾矿库库水位、坝体稳定性及排洪设施状况,露天矿山边坡稳定性等情况。确保隐患不消除不复工、不安全不生产。

请各县区应急局迅速将本提示函传达至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督促贯彻落实,并同步抓好停产、停建、停用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防范工作。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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