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函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当前正值高温汛期,高温、雷电、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是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不利因素,特别是烟花爆竹行业更为突出,结合近期各县区陆续开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现就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如下:
一、做好烟花爆竹仓库安全防范和对标提升工作
各县区要督促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深刻吸取今年5月25日广西东兰县一烟花爆竹仓库被临山自然落石击中导致火灾爆炸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密切关注天气情况,临近山体的仓库要特别注意防范洪水和山体滑坡对仓库的影响;要做好仓库温度、湿度管控,确保温湿度在规定范围内,高温天气下及时采取通风降温措施;加强仓库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有效,强化仓库周边油性树木清理,防止因雷击、静电引发事故。加大仓库日常巡检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隐患。同时,各县区要督促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仓库安全管理部分建设技术指南》(见附件),加快推进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安全条件审查
当前部分县区正处于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换证期间,各县区应急局要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严格审查申报点位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严格审查零售场所的选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零售场所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AQ4128规定,特别是外部最小允许距离必须达标。要重点审查:零售场所与学校、医院、幼儿园、集贸市场等的外部距离是否达到100米,与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等安全距离是否达到50米等;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问题;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等硬性条件。各县区要对已经发证的零售店开展“回头看”,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店(点),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要坚决依法取缔。
三、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行为
各县区要加大排查检查力度,督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得销售超标、违禁或者非法的烟花爆竹,不得在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外销售、存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米,烟花爆竹不得与其他商品或杂物混合存放,存放烟花爆竹的场所要注意防水防潮。同时,要加大对烟花爆竹市场超规格、“假大空”产品的排查整治力度,检查零售店(点)是否存在产品药量超标、尺寸违规等超规格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假冒伪劣、虚假标注、增加垫板等“假大空”产品。对发现问题的,要依法依规处理,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县区应急局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掌握辖区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动态信息,一旦获得烟花爆竹领域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信息,要迅速响应,快速处置,并按规定报告信息,同时要高度关注并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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