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应急厅《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六应急函〔2021〕13号
有关县区应急局:
现将省应急厅《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皖应急〔2021〕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自1月22日起,有关县区应急局请于每周四上午下班前报送附件中3张统计表,3月26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市应急局。
联系人:胡先兵,电话:3379215,邮箱:895724180@qq.com。
附件:《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6日
国安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pdf
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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