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应急管理部、司法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应急〔2023〕25号)部署,及省应急厅、司法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宣办《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皖应急函〔2023〕48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活动安排
(一) 活动对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
(二) 活动形式及时间:通过应急普法、中国普法、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答题。
1.训练赛。4月6日-4月28日,了解竞赛规则,熟悉竞赛题型。
2.正式赛。4月9日-4月28日,每人每天8次答题机会,每次随机派发1题,答题成绩计入参赛成绩。
3.总决赛。5月中下旬,按照最终总成绩排名晋级,代表省、市参赛。
二、活动要求
开展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是深入开展应急管理领域普法工作,强化应急法治意识,加强职业教育,培育应急法治文化的重要途径。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围绕“夯实应急法治基础,青春飞扬技能报国”活动主题,全面宣传发动,激发广大学生参与竞赛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活动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组织答题情况将作为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考核内容。
三、联系方式
1. 竞赛组:市应急局政法科 刘燕、高兴研,3379201
2. 宣传组:市应急局宣教科 戴晓倩、陈佳鑫、袁玉,3370659
请各县区确定一名负责竞赛活动的联络员,于4月9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应急管理局。
附件: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