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六市安〔2022〕12号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六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重点任务清单》已经5月20日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和7月4日市委五届四十五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请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措施(附后)基础上,重点落实市重点任务清单内容。
各县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认真对照72项重点任务,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具体措施,细化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等开展全面滚动排查整治。同时结合“五个突出”(突出源头治理,管控系统风险;突出责任落实,找准问题症结;突出督查检查,坚持“四不两直”;突出“打非治违”,严格执法监管;突出多方共治,形成监管合力)尽快行动,长短结合科学推进,针对涉及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目标任务列出完成时限,挂图作战,每月盘点销号,紧密结合“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年度任务目标,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回头看”工作,绝不能流于一般化、表面化、被动化工作。
各县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市安委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各县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考核奖惩,确保“十五条硬措施”落实见效。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附:六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重点任务清单
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7月6日
六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重点任务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