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财政部 应急部发布时间:2023-06-01 08:59
字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应急管理局:

为加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应急部
2020年6月28日

附件下载: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