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应急局发布时间:2024-01-15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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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

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方式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企业人员和资质、工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

非煤矿山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二十二十二十三十三十三十三十三十四十四十一五十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1.66.2.1.56.6.3.36.7.1.105.2.55.2.76.2.16.3.16.3.26.4.24.76.66.7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八条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九十九二十一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2

工贸企业执法检查

金属冶炼企业执法检查

金属冶炼工贸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至第六十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

《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

《关于发布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42号)

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

粉尘涉爆工贸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执法检查

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工贸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3

 

 

 

 

 

危险化学品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四十二条、第四十条、第四十条至四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八十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条至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三条、第八条至第二十二条等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条、第二十四十二条、第四十条、第四十条至四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条、第八十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三条、第六条至第八条等

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监督检查

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条至四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七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第三条、第六条至第十六条等

4

烟花爆竹监督检查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监督检查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至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八十二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一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至第十五条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3号)第三条、第五条至第七条、第十条至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七条等

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至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八十二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一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一条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3号)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等

5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

对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至第十三条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第三条、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等

对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至第十三条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第三条、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等

6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

安全评价机构监督检查

安全评价机构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二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

注:我市无第一类和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我市无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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