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舒城县干汊河镇九龙塘村“2023.3.6”一般森林火灾调查情况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应急局发布时间:2023-06-20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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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1、火灾情况

2023年3月6日上午1130左右,舒城县干汊河镇新开岭段发生火情。受风力较大、地形复杂等影响,现场火势多方向蔓延。经多方扑救,15时左右现场火势得到基本控制;1730左右因现场风力较大,部分火点复燃;24时,现场明火扑灭;7日1时,火点彻底扑灭。经核实,本次火灾过火面积236.04亩,受灾森林面积12.34亩,无人员伤亡。

2、起火区域地形地貌情况

该区域地处舒城县干汊河镇九龙塘村346国道段以南,新开岭东侧,平均海拔约70米,最高点海拔128米。新开岭山脊东侧呈复合坡,共有4条小山脊和3条冲沟,山体平均坡度约17度,西北近346国道和西南近村庄处坡度达40~60度,4口水塘,无通往内部山脊和冲沟的道路。

3、起火区域地表植被情况

起火区域地表植被以芭茅草、杉木次生林、灌木、藤本植物为主,芭茅草高近2米,杉木次生林树木高度约2.5米,灌木综合盖度为70%。区域向北有零星阔叶树,病枯毛竹及其它草本植物。

4、当日天气气候数据

3月6日中午至夜间,以晴间多云天气为主,无雷电天气。11:00至12:30,空气温度22.1~27.6℃,相对湿度15%~26%,风向以偏东风为主,风速呈逐步增大趋势,瞬时极大风速为5.9米/秒。12:30至15:00,空气温度27.7~30.8℃,相对湿度9%~15%,风向以东南风为主,瞬时极大风速为6.3米/秒;15:00至18:00,空气温度23.3~30.8℃,相对湿度11%~19%,风向以东南偏南风为主,瞬时极大风速7.2米/秒。18:00至20:00,空气温度18.0~23.2℃,相对湿度19%~31%,风向以东南偏南风为主,瞬时极大风速4.8米/秒。20:00至次日01:30,空气温度10.5~18.9℃,相对湿度25%~58%,风向以偏南风为主,瞬时极大风速4.2米/秒。(此数据来源于舒城县干汊河镇区域气象站,经度116°52'4",纬度31°24'17",海拔高度13.0米)

二、应急处置情况

3月6日火灾发生后,干汊河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舒城县消防大队舒城县森防办接到火情后,县应急局局长梁秀恕、县林业局局长王世银到达现场开展扑救协调工作。市、县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叶露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郑刚,副市长胡雪松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张秀萍亲赴现场坐阵指挥,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支队等部门赶赴现场调度分片组织扑救工作

先后共有市消防支队、县消防大队、干汊河镇、万佛湖镇、万佛湖管委、棠树乡、张母桥镇、五显镇、阙店乡、柏林乡及金安区、裕安区、霍山县等近500名扑火队员,出动救援车辆30台、携带高压水泵等各类装备638台(套)参与现场扑救,内蒙古森林消防总队驻六安队伍104人携带救援车辆21台、各类装备459套紧急支援。

3月7日上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郑刚,副市长胡雪松,市应急局市林业局、舒城县县长会同内蒙古森林消防总队驻六安队伍指挥人员再次对火灾现场进行查勘,部署善后事宜。火灾现场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干汊河镇、万佛湖镇安排扑火队员留守,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森林火灾损失情况

依据东华(安徽)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出具《舒城县“3.6”森林火灾面积及林木损失调查报告》,本次受灾森林面积12.34亩,林木损失约47.96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8.1982万元。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此次火灾为一般森林火灾。

四、森林火灾起火原因

直接原因:通过走访现场扑火的镇、村干部和群众,发现起火时在山上偷挖映山红的程**(身份证号:3424251*********,户籍地:安徽省舒城县干汊河镇******)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初步调查,2023年3月6日上午11时许,程**在干汊河镇张庄隧洞山场盗挖映山红过程中,因山场上的柴堆阻碍其运输,遂用打火机将柴堆点燃,后因无法扑灭,逃离现场。

间接原因:一是舒城县森林防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意识弱化,认为森林防火形势总体平稳,产生了松懈情绪和麻痹意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不力;二是森林防火网格员和护林员责任未压实,未按照市林长制办公室印发的《森林防火火源管控“四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落实相应响应措施三是提醒提示驻守不到位。未紧紧盯牢重点人群、重点路段和重点时节开展提醒提示。四是应急物资配备不足。火情发生后,干汊河镇防火物资严重不足,周边的阙店乡、五县镇等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支援,但是仅配有二号工具和少量风力灭火机。五是打早打小不及时。火灾在早期处置未引起足够重视,处置不果断不彻底不科学,导致小火演变成大火15时左右现场火势已得到基本控制,因处置不当导致火势复燃和蔓延。

五、调查询问情况

调查组实地到干汊河镇走访起火现场进行了查看,分组分别对该镇分管林业同志、林业站站长、镇联系村班子成员、包村的镇干部、村书记(村级林长)、包保区域生态护林员、网格员等共12名相关人员开展了谈话调查对干汊河镇九龙塘村相关生态护林员进行了补充问话。

六、火灾发生前部署落实情况

一是舒城县森林防火工作部署情况。2022年12月12日,舒城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林长制工作暨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张秀萍,县委副书记张明,副县长胡久松等就林长制暨冬季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安排。3月3日下午,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近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提示函》(舒森防办函〔2023〕3号)。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防火期以来,县林业局印发《舒城县林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提升林长履职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舒林长办202214)、《关于督促乡村级林长开展巡林工作的通知》(舒林长办20238)。3月5日县林业局在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群中发出森林火灾预防提醒。

二是干汊河镇森林防火工作部署情况。根据干汊河镇分管林业负责人徐亮(镇人大主席)问话记录了解,3月1日下午在镇村干部微信群针对森林防火提出了五点要求。3月3日在镇政府召开的部分镇村干部会议上,镇长束永胜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部署。

七、责任分析

1、嫌疑人程**野外违法用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规定引发森林火灾,负有直接责任

2、干汊河镇九龙塘村包村镇干潘道成,干汊河镇林业站站长韩太聪,干汊河镇党委副书记、联系九龙塘村班子成员王焕然,干汊河镇人大主席、镇分管林业工作班子成员徐亮等,在防火工作中存在检查督促、日常宣传、联系指挥等不到位。

3、干汊河镇九龙塘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尤守付,作为村级林长,未能按照《安徽省林长制条例》有关规定开展防火防灾宣传教育、组织管理督促检查护林员开展护林巡林、定期开展护林巡查、及时上报森林火灾等,存在失职失责。

4、干汊河镇生态护林员詹龙勤、汪之财、李旭东未能严格按照《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法〔2020〕24号)文件要求,履行巡林护林,发生火情及时报告等职责不到位。网格员傅玉来未按九龙塘村村委会的要求履行森林防火巡护职责。上述人员负有间接责任。

、处理意见

1、火灾当事人。程**,火灾嫌疑人,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2、县林业局局长王世银。按《舒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规则》规定,负有森林防灭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省林业局已于3月16日对其进行约谈,不再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3、干汊河镇党委、政府。对森林防灭火的工作安排部署重视不够,开会要求多,督促检查少,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火源管控不到位。发生火情时,未及时向县森防指办公室报告。责令干汊河镇党委、政府向舒城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干汊河镇镇长束永胜,落实《森林防火条例》行政首长负责责任制不到位,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4、包村干部及有关镇干。干汊河镇应急所所长、九龙塘村包村镇干潘道成,对九龙塘村森林防火工作督促不力,由干汊河镇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干汊河镇林业站站长韩太聪,对护林员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由县林业局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干汊河镇党委副书记、联系九龙塘村镇班子成员王焕然,对九龙塘村森林防火工作指导不力,责令其向干汊河镇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干汊河镇人大主席、镇班子成员分管林业工作徐亮,负有业务分管领导责任,责令其向干汊河镇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5、干汊河镇九龙塘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级林长、起火区域包片村干尤守付,未按《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履行职责,由干汊河镇党委依规依纪对其立案查处。干汊河镇九龙塘村“两委”未严格履行野外火源管控、防火宣传教育等职责,对护林员管理培训不到位,防火器材储备不足,应急处置不及时,对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负有直接责任。责令干汊河镇九龙塘村“两委”向干汊河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镇予以通报。

6、有关生态护林员等。干汊河镇九龙塘村生态护林员詹龙勤,依据《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法〔2020〕24号)第十条,“对管护责任区森林、湿地资源进行日常巡护”和第十三条“发现管护责任区内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发现森林火情、火灾的,应当立即报告,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适当有效措施进行处置”等职责,起火点(张庄)在其合同约定辖区内,由干汊河镇解除其聘用合同。干汊河镇九龙塘村网格员傅玉来,负有协助开展巡山护林工作职责,由干汊河镇九龙塘村扣除其当年绩效报酬。干汊河镇七门堰村生态护林员汪之财、李旭东,是此次火灾相邻村生态护林员,负有“发现森林火情、火灾的,应当立即报告,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适当有效措施进行处置”等职责,未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并报告,依据《生态护林员承包合同》,由干汊河镇扣除其二人当年度绩效劳动报酬。

九、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传统媒介,以及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进村入户入校宣传防火有关知识,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二是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落实林长制职责,分解细化到人,做到护林防火网格全覆盖。

三是进一步加强火源管控。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增设防火检查站,安排专人值守,坚决杜绝火源上山入林。

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切实可用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按要求组建森林防火专业、半专业队伍,更新配齐防火物资设备,特别是有针对性地为各扑火队伍配齐配足高压水泵、灭火风机等灭火装备,组织扑火队伍开展轮训。

    五是进一步加强预案修订演练。要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特别是乡镇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详细具体,要有可操作性,并坚持火怎么打,队伍怎么练及时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演练

是进一步加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和重点区域管理。狠抓高火险等级天气、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管理。落实老人、小孩、智障等重点人群的监护人责任。加强进山作业人员管理,防止失火烧山。看住重点人群、防住重点时段、守住重点区域,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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