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领域】关于全国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视频培训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函
各有关县区应急管理局,各非煤矿山企业:
按照《中共中央党校 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举办全国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视频培训班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市生产、基建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将于3月25日赴合肥参加全国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视频培训班,为期5天。为认真做好培训期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提前安排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近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级部署的非煤矿山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检查、防范车辆伤害和高坠事故专项整治、汛期尾矿库专项整治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在此关键时期,断不能因为培训放松安全生产工作。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培训前要超前谋划,紧密部署,压紧压实各项专项整治,周密安排部署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不断档。
二、指定好代理负责人。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培训前,要指定好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分管负责人为代理负责人,暂时履行企业在培训期间的主要负责人职责,并于3月24日前将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向属地应急局备案,确保不漏管、不失控。
三、持续做好工作调度。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培训期间不能有松懈麻痹思想,当甩手掌柜,要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处处如履薄冰的紧迫感和事事紧抓不放的使命感,定期、经常调度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在提高履职能力的同时,做到对矿山安全生产“事事心中有底”。
四、不断做好检查暗访。培训期间,各有关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大执法检查、暗查暗访等工作力度、频次,切实做到对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零容忍”,督促企业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确保各项安全整治工作有力、有序进行,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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