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第三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644号、皖财资环〔2024〕760号)预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第三批)651万元(金寨139万元、霍山184万元、舒城39万元、金安23万元、裕安209万元、叶集57万元),用于受灾群众救助、安置受灾人员和倒损房屋修复工作。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327号)下达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6万元,(霍邱33万元、金寨25万元、霍山32万元、舒城46万元、金安7万元、裕安55万元、叶集8万元),用于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第三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644号、皖财资环〔2024〕760号)预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第三批)651万元(金寨139万元、霍山184万元、舒城39万元、金安23万元、裕安209万元、叶集57万元),用于受灾群众救助、安置受灾人员和倒损房屋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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