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非煤矿山防汛安全工作的函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应急局发布时间:2025-04-30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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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非煤矿山防汛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结合实际,一并抓好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据预测,今年极端灾害性天气频发重发态势仍将延续,区域性、阶段性洪涝灾害风险较大,登陆台风强度总体较强。各有关县区应急管理局、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始终保持清醒认识,时刻绷紧矿山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深入分析、精准研判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可能导致的各类险情灾情,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及时提请和协助县区政府、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度,切实把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并拧紧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岗位人员责任的责任链条,确保安全度汛。

二、突出防汛重点,统筹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实际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围绕地下矿山存在透水和淹井风险、露天矿山存在坍塌和滑坡风险、尾矿库存在漫顶和溃坝风险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格落实防汛安全措施。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对辖区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全面开展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将矿山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闭环管理,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监管,确保矿山严格落实停产停建安全管理措施,督促乡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定期开展巡查,严防擅自组织生产或建设行为,确保防汛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快推进尾矿库销号治理进度,确保在汛期前取得实质性进展,并加大巡查检查工作频次和力度,督促严格落实安全对策措施,确保销号治理期间施工安全有序。

三、加强协调联动,切实提高预警及应急处置能力

各有关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密切关注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等气象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强化汛期值班值守和调度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对矿井、尾矿库、采场边坡等重点部位进行值班巡查;要建立汛期应急抢险队伍,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开展全员应急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和安全评估,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紧急撤人制度,依法赋予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带班值班人员及时报告、及时撤人的权力,出现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预警等级为红色、橙色等紧急情况必须及时撤人。

、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大汛期监管执法力度

各有关县区应急管理局要组织开展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加大汛期执法检查频次,指导、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落实汛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应急抢险等防汛度汛工作。督促企业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汛期专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极端天气和突发情况未执行停产撤人制度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惩,必要时责令停产整顿。市应急局将适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非煤矿山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查,对工作敷衍塞责、消极应付、推动落实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或严肃追责问责。

各有关县区应急管理局迅速将本通知发至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

联系人:孙永明,联系电话:3379215

                               

附件:关于做好2025年度非煤矿山防汛安全工作的通知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54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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