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王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吸收,并对接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等14个部门进行了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以下分别简称《意见》《硬措施》)等部署要求,坚持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不断提高矿山“四化”水平,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非煤矿山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在册非煤矿山51座,正常生产、建设的23座,其中地下矿山15座(主要以铁矿为主,14座集中在霍邱县,另金寨县有1座小型铅锌矿);露天矿山8座,分别为建筑石料矿5座、水泥矿1座、饰面石材矿1座、萤石矿1座,分布在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和舒城县。另有尾矿库14座,均为四、五等库,库等别均较小,分布在霍邱县(10座)、金寨县(2座)、霍山县(2座)。
二、工作开展和办理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深入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一是高位推进《意见》《硬措施》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意见》《硬措施》等重要内容。省政府《意见》出台后,市政府立即跟进,印发《贯彻落实〈意见〉工作清单的通知》,制定18大项69小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二是坚决抓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我局牵总制定了非煤矿山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排9大项25小项工作任务,定期进行调度推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2024年5月,市安委办组织召开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会议,市工信、自然资源、公安、发改、住建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就推进三年行动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并成立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安全齐抓共管工作合力。三是落实落细政府包保责任。明确全市20座地下矿山和14座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和包保责任清单,逐个落实市县政府领导、监管部门、属地乡镇、企业四级包保责任,并重点针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尾矿库,进一步明确压实乡镇属地监管责任。
(二)强化精准施策,持续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一是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力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矿山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近年来通过遴选、调任等方式充实矿山安全监管队伍,2024年市委编办批准设立市矿山安全服务中心,逐步培养我市专业监管力量。二是科学合理制定执法检查计划。2025年,我局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以及近三年发生过亡人事故的13座非煤矿山列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截至目前,已完成7座非煤矿山的执法检查任务。为了确保执法检查的深度和力度,防止闭门造车形成思维定式,逐年来邀请省级专家、省外专家及国家级专家提供指导服务,不断提高执法检查成效。三是扎实推进分级差异化安全监管。严格按照《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要求,每年对全市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评级,并及时予以公告,在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频次及检查重点事项等方面体现差异化。此外,《贯彻落实〈意见〉工作清单的通知》中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和执法管辖权限明确市县两级应急部门监管责任,同时要求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在行业管理、业务管理、生产经营管理中一体推进落实矿山安全生产各项要求。
(三)突出严格执法,确保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一是严格把控安全准入。严把安全准入关,对存在普通建筑用砂石露天矿山以山脊划界、矿山开发没有进行一次性总体设计、矿区周边爆破警戒线范围均存在民房等问题的一律不予通过,源头防控安全风险。同时,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程序,严把监督核查关,确保合格一家核发一家。二是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完善非煤矿山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和治理跟踪督办机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每月进行跟踪、统计、督办,年度进行总结、分析、通报,并对监管部门排查出的隐患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三是持续推进打非治违。坚持把“打非治违”作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从严从重处罚,事前立案罚款金额呈逐年上涨趋势。
(四)推进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安全保障能力。一是扎实开展“提升年”行动。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硬措施》等有关要求,继续深化三年行动攻坚克难,以实施本质安全提升工程为主线,我局于2025年组织开展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提升年”活动,通过9大项29小项工作任务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深入推进安全隐患内部自查报告。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健全简明易行、可操作性强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根据隐患大小情况确定奖励金额,及时对报告人进行奖励,鼓励激发员工自查事故隐患的积极性。2025年以来,一线员工自查报告隐患问题2751条,奖励金额6.91万元。三是严格执行安责险投保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要求,督促我市所有生产、基建非煤矿山企业投保安责险,并要求覆盖全体从业人员。截至目前,全市非煤矿山7010名从业人员购买了安责险。
(五)持续攻坚克难,推动落实重大灾害治理。一是全面完成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为“全、深、真、准”查清影响矿山安全生产的隐蔽致灾因素,先后2次集中培训并邀请省级专家逐一审查把关,全市14座生产、基建矿山全部完成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二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近年来,我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不断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同时,分析事故特点,及时研究制定加强班组建设指导意见、防范遏制“零星”事故措施、防范遏制车辆伤害事故措施,重点杜绝“三违”行为发生,着力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近期,我局分析了十年来我市非煤矿山常见的事故类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防范非煤矿山冒顶片帮、高处坠落和车辆伤害事故“小切口”专项整治。三是深入推动外包施工单位专项治理。2024年,全面清查了易发生事故的井下劳务派遣人员(基本集中在外包施工单位),督促涉及企业采取吸收、清退等方式全面取消井下劳务派遣人员;积极推进地下矿山外包施工单位取消或整体托管事项,严格控制外包施工单位人员流动率,将人员流动率不超过10%列入年度任务清单。
(六)夯实安全基础,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督促企业健全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严格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并实施分级管控,形成“一矿一策”“一库一策”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鼓励矿山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创建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二是稳步推进“四化”建设。督促全市地下矿山推进AI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基本实现了地下矿山关键地点、重点部位安全风险的实时监测和智能识别。建成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每月进行通报,初步实现了对安全生产风险的监测、评估、预警和趋势分析。将张庄矿业、开发矿业、金日晟矿业作为自动化、智能化示范矿山进行推动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能力。2023年开始,每年一个主题,逐年创新开展了隐患排查能力竞赛活动、班组长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能力大比武、安全文化建设活动,从“五职矿长”等管理层,再到班组长基层管理者,最终延伸到一线员工,不断提升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素质。四是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应急演练。2024年,在霍邱县举办了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演练,演练以井下火灾与中毒窒息事故为主要演练科目,全方位、全流程展现科学、实用的应急救援过程,同时设置井下车辆伤害和高坠、冒顶片帮等多个场景,实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宣传教育以及运用新装备新技术等目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市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深知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不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意见》《硬措施》等重要决策部署,持续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确保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
(一)持续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实效性、精准性,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专业素质能力,推动行政执法提质增效。
(二)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构建科学、规范、有效的预警处置工作体系,确保监测预警平台真正发挥作用;推进无视频不作业,确保重要作业场所实现视频全覆盖,并通过查看、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理“三违”行为。
(三)持续提高从业人员保障能力。继续推进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智能化无人工作,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继续推进安全班组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包括外包施工单位在内的从业人员“一人一档”,提高作业人员素质能力。
(四)持续夯实安全基础建设。通过双重预防机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建设,继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继续完善并有效运行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提高排查治理水平。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564-3379215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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