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资产采购、使用、维护、报废等工作程序,根据《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六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一、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采购、使用分配、转移、报废和清查,同时做好固定资产台帐的建立,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固定资产,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
二、固定资产预算。每年预算编制前各科室提出资产购置要求,办公室汇总后经局长办公会议通过后,纳入年度财务预算。
三、固定资产采购。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购置工作。凡符合政府招标采购要求的资产,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采购;不在政府采购范围之内的物品,由办公室负责组织统一采购。
四、固定资产无偿拨入或接受捐赠。省安全监管局拨入的固定资产或其他捐赠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纳入局固定资产集中保管,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
五、固定资产保管。固定资产的保管以“谁使用谁保管”为原则,使用人是第一保管人和日常保养人。调动、退休及使用人发生更替时,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科室负责人是科室固定资产保管监督人。
六、固定资产日常维修。通用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日常维护由使用人科室提出申请,办公室视使用年限、损坏情况等进行报修或更新;机关机房网络设备、视频会议系统等专用设备,由监管二科、办公室委托专业服务公司进行定期检查和专业维护,并提出维护更新意见;机关小车维修、购买燃料、保险等事项,由办公室根据市财政统一招标采购目录,提出修理、加油、保险建议。
七、固定资产盘点。办公室会同各科室每年对局固定资产进行年度盘点。如有缺损,要查明缺损原因,属管理失职造成的,责任人要负责追回或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八、固定资产处置。资产处置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办公室提出处置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向市财政办理处置手续。
九、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办公室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台帐,每年由专人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物相符。
十、固定资产的标准、计价、折旧、报废、改造、维修等会计核算,由办公室按财务制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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