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19-08-08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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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

现将《六安市2019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8月5日   

  

六安市2019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为目标,以“预防、治理、救援”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全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开展专题宣传学习。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专题宣传活动,阐释加强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强化改革任务落实。加大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力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改革任务时间节点和具体责任人,督促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各项安全生产配套政策。(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分别落实)

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3.全面推进应急管理机构改革。根据中央、省、市机构改革方案总要求,全面完成市、县区应急管理相关机构改革,厘清应急管理横向及纵向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构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救援、监管、执法、保障等职能分工清晰、互为衔接的“大应急”管理格局,初步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细化内部职责分工,加快内部融合,完善内部机制,实现内部运转高效、外部衔接顺畅。(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应急局等)

4.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提请调整市减灾委员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快建立健全全市一体的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监测预警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应急指挥体系(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地震局等)。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和手段。(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5.压实党政领导责任。推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六安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意见》,出台《六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意见》,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机构改革后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并落实到部门“三定”规定中。(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7.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推进“六项机制”建设工作,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强化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8.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事故整改评估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推动建立事故调查报告库,进一步强化事故原因深度分析。严格事故挂牌督办,加大约谈、“回头看”等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办法,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强化风险防控措施
    9.开展“1+7+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开展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现排查整治全覆盖、无死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盲区。

“1”,即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经信局)

“7”,即一是非煤矿山领域(含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经信局);二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三是消防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林业局、市应急局);四是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重点工程管理处);五是油气输送管道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六是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七是地质灾害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

“N”,即特种设备、城市供水排水、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涉氨制冷、有限空间、金属冶炼、防洪工程设施、旅游、校园安全、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经信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等)。

10.建设全方位的安全防控监测体系。建设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监测信息系统。(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协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

建设地质灾害安全监测信息系统。(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

建设城市管网安全监测信息系统。(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应急局、市人防办等)

推行“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落实公交车驾驶安全保护措施。(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同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等)
    11.加强城市安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城市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委等)
    12.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大排查大清理、重点企业指导服务、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整治,加强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存储等环节的安全检查。(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3.强化火灾风险防控。持续推进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各项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古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排查整治,推动加强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等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加强林区重点部位、重点工程和重点时段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局、市林业局等)

14.强化交通运输重点治理。狠抓市安委会《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公交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分工落实。坚决打击“两客一危”和“营转非”大客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上跨铁路的公路桥梁、道口安全管理,提升道路桥梁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等)
    15.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以房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为重点,针对建设单位安全责任落实、事故整改措施落实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性治理,整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建筑市场监管与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总体水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
    16.推动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持续开展非煤矿山采空区和顶板专项治理、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有限空间等安全治理,在城市轨道交通、渔业船舶、农机、电力、旅游、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校园实验室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严防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经信局、市教体局等)
    五、完善安全生产法治
    17.健全法规制度体系。突出抓好《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及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以及关于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相关细则。(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地震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18.改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执法提升年”活动,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和选择性执法问题。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9.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公安、司法机关对接,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及时有效查处安全生产犯罪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等)
    六、创新安全监管机制
    20.继续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保险业参与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的功能。加强执法检查与信用管理联动,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强化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加大重大问题隐患和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1.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方法。实施分类执法检查,区分企业安全条件,实施差异化监管和专项执法。建立“互联网+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监管执法信息系统,配备移动式执法装备。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2.引导建立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体系。分类健全专家库,建立专家“查隐患助执法促整改”工作机制。鼓励各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购买服务,提高监管质量效果,倡导具有良好业绩的行业协会、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支撑安全生产。(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3.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落实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一线员工以“零容忍”标准履职尽责,形成无缝对接、运转高效的工作闭环,把隐藏在身边的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七、提升基础保障能力
    24.强化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支撑。用足用好中央、省、市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积极对接中央、省财政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等政策制度,督促企业足额提取并规范使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发改委等)
    25.继续开展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加大公路、港口、航道、站场等交通运输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推进船型、车型标准化和老旧车船更新改造,开展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深化渔业、农机、公路、水运工程和电力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等)

26.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根据省厅的相关安排,启动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高度重视预案在实践中的运用、检验和完善,根据抢险救援实战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7.支持专业和社会救援力量发展。调查了解主要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基本情况,掌握位置分布、专业特长、队伍能力等基本信息,建设社会应急力量信息平台。建立吸纳优秀人才加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机制。(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28.强化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围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构建公益宣传平台,实现宣传教育常态化。健全完善应急管理系统相关教育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应急管理队伍应急救援能力。大力宣传应急管理防灾救灾减灾、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技能,推动应急管理科普宣教“七进”活动,加强应急管理培训,持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精心组织开展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活动,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和技能,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等)

八、推进综合防灾减灾救灾

29.强化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落实。推动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部门分工负责制和行业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工作综合督查和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森林防火等专项督查,推动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地震局等)

30.强化综合风险监测。建立健全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协调较大安全生产风险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评估论证机制建设,完善自然灾害风险形势综合会商研判、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专题会商研判机制。(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

31.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林业、地震等部门推进监测预警业务体系建设,协调加强极端天气、汛情旱情、地质灾害和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建立预警和灾情统一发布机制,健全群测群防体系。(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

32.协调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要求,立足六安市情和灾害特点,启动一批防灾减灾重点项目,协调统筹推进建设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等重点工程。(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等)

九、着力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33.全面提升应急救灾能力。进一步完善救灾应急体制,有序落实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工作;继续开展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市本级和霍邱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扎实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切实保障农房保险惠及民生。(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银保监分局等)

34.推广应用新型科技装备。在危化品领域推广应用泄漏遥感探测、罐区紧急切断、危化品运输动态监控等先进技术装备。推动“两客一危”车辆安装升级防碰撞设备、驾驶人智能监控报警装置等。积极推进安装升级渔船防碰撞自动识别及定位系统。科学统筹规划和建好各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充实基本应急物资,加强先进、急需设备和特殊装备器材配备,提高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尽快形成履行综合救援任务的基本能力。启动全市应急避难场所摸底建档工作,稳步推进市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人防办等)

35.提升应急救信息化水平。与省应急厅对接,加快建设市级应急管理综合平台、指挥调度、办公自动化等系统,推广使用六安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强化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推进交通管理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科学谋划全市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强化沟通协调,尽早实现与省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互通。(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等)

十、扎实抓好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36.加强党的建设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建设合格党员队伍”,把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按要求设置和调整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深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推进机关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加强舆论正面传播,严守意识形态阵地。

37.加强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干部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防灾减灾救灾有关重要论述落实到应急管理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不断夯实思想政治根基。针对“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动向新表现,开展集中整治,堵塞制度漏洞,下大力气精减文件简报,精减会议和督查检查,着力营造“四最”营商环境,加强文明创建,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务实担当的干事创业氛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等)

38.加强能力建设。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指导推动市、县两级不断充实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应急专业能力建设,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力量,做好资金、装备保障。开展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培训。(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选派应急管理干部参加各级专业培训;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使其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得到锻炼提升;完善应急人才体系,加强各类专家型专门人才和复合型管理人才培养与储备,努力建设一支专业结构布局合理、层级梯次清晰的高素质专业化应急管理干部队伍。(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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